关于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20201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5-19 10:09

黄美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失独老人精准帮扶的提案》(第202016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晋安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工作要求,加快补齐养老事业发展短板。根据《晋安区“十三五”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短板实施方案》(榕晋政办〔2017〕1号)、《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2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我区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了一家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为全区特定老年人按照30元/人.月的标准购买基础信息服务和100元/人.月的标准购买实体援助服务,失独老人在特定老年人范围内,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目前,已建成了覆盖全区的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收录了我区包含失独老人在内的特定老年人的基础信息,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发放具有一键呼救、远程定位等功能的手机,开通特服热线,在线服务人员全天候24小时待命,定期通过电话或上门的方式回访老人,还可为老人突发应急事件时提供紧急帮助。在实体援助服务方面,助老员直接上门为老年人开展各类服务,括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餐、陪伴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还可以申请护理补贴,到养老机构接受服务或者是居家接受服务的,政府补贴200元/人.月。此外,我区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已投入试运营,目前床位比较充裕,失独老人如有养老需求,可以入住。我们还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如区计生协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失独老年人提供养老照料服务。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金琳       

联系人:张颖  

联系电话:0591-83615693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5月18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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