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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720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7-04-23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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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胜平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的厚爱与关心。

您的提案《关于积极推进民办中小学的设立》(第172019号)已收悉。您提出的“在晋安区鼓励民办私立小学建立,以补充公办小学资源的不足”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其举办人不是国家机构,资金来源于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而不是直接由政府或教育部门设立的。只要条件成熟,符合办学要求的机构申请办学,我区都会大力支持。

近年来,我区民办教育得到长足发展,涌现了一批办得好、质量高、有特色的民办校园,对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也出现了部分民办校园办学行为不规范、办学条件老化、教育质量低下以及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校园管理工作的意见》,采取政府积极支持、鼓励发展、政策优惠、管理规范等措施,积极促进民办中小学的发展。

但是,要解决教育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状况,大力发展公立学校是关键。2010年以来,晋安区已着手开展全面推进全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使教育资源进一步集中,师资队伍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扩大了优质、均衡的学校教育的受益面,有力促进了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201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国家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验收。

为更好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形成区位优势明显的城区教育和高位均衡的城乡教育,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6年,晋安区人民政府制定了《晋安区“十三五”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预计2020年底前,晋安区对21所小学、7所中学拟保留提升;计划重点推进13所小学、8所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学校的建设;计划结合城市建设及旧改情况,推进27所小学、16所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设。

感谢您对晋安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玉航

人:程晶

联系电话:87570736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