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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7202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7-04-2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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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彤委员:

你好!首先感谢你对我区教育的厚爱与关心。

你的提案《关于引入优质中小学开展合作办学的建议》(第172026号)已收悉。你提出的“加大新建住宅小区周边教育资源整合提升力度,特别是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与福州市优质学校开展合作办学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深化对接

近年来,在福州市教育局关心支持下,晋安办学水平和质量逐步提升。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落地晋安,更好地推进晋安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2016年下半年区教育局经与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以下简称四附小)多次沟通商讨,四附小愿意落地晋安,与晋安区第六中心小学开展协作创新办学,兴办“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晋安分校”。两校建立战略合作创新办学关系,四附小全面带动晋安区第六中心小学深度发展,以推动双方学校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2017年1月22日,晋安区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定此事并一致通过。目前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与晋安区第六中心小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创新办学的协议

  、机制保障,长效发展

    (一)两校合作办学以市、区十三五规划为起点,从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立足学校,踏踏实实,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形成长期合作机制。

(二)两校合作办学活动得到了福州市教育局、晋安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正荣集团为此项活动提供了相关资金保障

晋安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及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此为契机,扩大引进市属优质学校与晋安区中小学合作办学的范围,推进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信息建设以及校园文化等方面发展,提升晋安区学校的办学水平。感谢您对晋安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玉航

人:陈桂仙

联系电话:87570736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1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