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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710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晋安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17-11-30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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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丽云委员

  所提议的《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商用行为,推动楼宇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7100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收集楼宇信息,完善楼宇管理平台。摸排居民住宅商用情况,进一步规范住宅楼内办公企业的管理工作,对楼宇物业管理情况开展调查,全面了解目前综合楼宇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收集楼宇物业面积、单价、租期、适用场地以及维修资金、物业共用部位维修等基本信息,同时为楼宇业主和入驻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工商、税务等综合性服务。

  二、打造产业集聚,推动楼宇经济发展。依托我想创业等总部大楼,提供部分作为电商企业孵化基地使用,促进产业集聚;依托楼宇办,促进政府与企业交流,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入驻我区楼宇企业服务,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坚持提升政府服务、促进产业发展。 

  、出台相关政策,扶持入驻楼宇企业做大做强。区委、区政府出台了《晋安区加快推动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入驻的楼宇企业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年按实际产生的税额区得财力的70%给予扶持,第二年、第三年按实际产生税额区得财力50%给予经费扶持;对新引进并入驻楼宇内的企业税收在200万元以上的,连续三年给予年租金30%的经费扶持,在此基础上,年税收每增加100万元,年租金扶持递增5%;对入驻楼宇的并在本区登记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以上一年纳税总额为基数,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合计在1000万元以上且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企业所缴纳三税当年增量部分区得财力的50%给予经费扶持。

  专此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