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关心关爱的建议》(第1085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1.关于绩效奖励的问题。根据《福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榕政办〔2021〕95号)精神,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区对社区工作者各项关心关爱措施。目前,我局正在草拟《晋安区社区工作者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在年绩效考核方面,考核结果设优秀(6500元)、合格(6000元)、基本合格(5500元)、不合格四个等次,各镇(街)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年绩效工资。其他奖金的发放根据相关文件执行。鉴于2021年以来社区工作者未发放绩效奖励中的综治奖、文明奖等项目,我局已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协调区直有关部门,推动社区工作者待遇提高,保障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
2.关于社区工作日延时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轮班问题。目前,我局正在草拟《晋安区社区工作日延时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轮班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社区工作者延时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轮班的制度标准、基本职责、工作待遇、工作要求等事项,拟于近期印发,并督促镇(街)落实。
再次真诚地感谢您,并请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区社区建设的发展,并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力
联系人: 李凌焰
联系电话:83961321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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