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的统筹安排;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务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息、网络、信访、接待、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产物资管理、政府采购、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造册、定期清点、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执法装备器材、设备、服装标志的调配管理等工作;编制本部门年度预决算,管理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报销审核及报账核算工作,汇总各项财务报表,指导并监督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考核和发证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党建、效能建设、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全局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值班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及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综合协调有关科室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
负责人:吴镇宇;办公电话:83640434。
(二)市容科(环境卫生监督科)
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市容管理、养犬管理等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市容管理、养犬管理等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市容管理、养犬管理等工作的宣传、监督、检查、协调;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两车”停放点的规划、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辖区便民疏导点的规划、设置工作;负责协调市容管理、养犬管理等工作并组织监督考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卫生规划、计划及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负责指导全区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乡镇(街道)环卫工作管理以及监督、考评等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负责人:丁立;办公电话:83655404。
(三)执法科(渣土科、燃气执法科)
负责对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涉及违法建设的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工作并组织监督考评;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工作的宣传、监督、检查、协调;负责辖区市政围挡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区城乡建设局移送的燃气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工作;配合有关单位进行用气安全检查。
负责人:赵若光;办公电话:83615331。
(四)督查科(数字办)
负责对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对执法队伍违反文明执勤、依法行政和队风队纪的行为进行纠察;承办“12345”诉求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件及各类督办件跟踪、收集和反馈,监督、协调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数字城管批件办理。
负责人:刘祥恩;办公电话:83611553。
(五)法制宣传科(“110”联动与受理中心)
负责指导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管理和指导执法过程中涉及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处罚听证,承办行政执法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重大案件法制审核等法制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新闻媒体宣传、版面采购等工作。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全局市容、渣土、环卫、“两违”执法文书管理、案卷归档工作。
负责人:毛小君;办公电话:83671485。
(六)下属单位
1.福州市晋安区环卫生中心
职责:(1)协助做好环卫各项管理工作,推进环卫作业一体化工作。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公厕等环卫作业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检查、通报和考评。(2)实施环卫设施建设、环卫设备更新采购,负责环卫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障。(3)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工作。(4)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成本分析和数据采集统计等工作。
负责人:林江 办公电话:83662820
2.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职责:承担辖区范围内涉及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
大队长:刘建双 办公电话:8748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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