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城市管理局(晋安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2、负责编制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全区自行车与摩托车静态停放、洗车场(所)、占道经营摊点、临时市场定点设置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路街整治的管理和监察。
4、负责国有土地上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分工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及相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制定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镇(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组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8、负责市容管理及有关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群众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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