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闽政办[2019]51号)精神,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进行清理。现将废止部分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废止的部分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文件目录
2、废止的部分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转发文件目录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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