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河湖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现将《转发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96133监督联络电话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河长办[2019] 13号)转发给你们,并遵照执行,同时请更新河湖长公示牌信息,附上省河湖长制监督电话96133。
附件:《转发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河湖长制工作96133监督联络电话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河长办[2019] 13号)
福州市晋安区河长制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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