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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 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农林水局 发布时间: 2018-11-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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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综管办(党工委),区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办公室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031           

    

  

  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根据省、市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湖库管理保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现结合我区实际,制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湖长制的目标是将全面实施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范畴,通过建立湖长定期巡湖制、湖库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体系和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有效加强对全区湖泊、水库、山塘等水域的统一管理,确保全区湖库数量不减少、面积不萎缩、水质不恶化、生态功能不衰减,实现湖库水域完整安全、岸线格局科学合理、水体污染有效防控、生态环境有效修复的总体要求。 

  二、组织体系 

  (一)湖长体系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的湖长制管理网络。区级设总河长2人,由区委书记、区长同时担任,负责领导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副河长2人,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协助领导全区河湖长制工作,并分别兼任闽江、敖江流域河长,负责领导相应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进行督导。 

  各乡镇(街道)要参照市、区模式,建立健全河湖长组织体系,负责领导本辖区河湖长制工作。要逐个湖泊明确湖长,实行网格化管理。已设河长的湖泊,河长更名为湖长;未设河长的湖泊,设立湖长。跨行政区域的湖泊,原则上由四套班子相关领导担任湖长。小微水体库塘可按片设置湖长。 

  (二)工作职责 

  湖泊最高层级的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湖泊的管理保护负总责,要统筹协调湖泊与入湖河流的管理保护工作,确定湖泊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协调解决湖泊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湖长对湖泊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湖泊管理保护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将湖泊管护纳入河道专管员职责范围,也可根据实际设置湖泊专管员。 

  区、乡镇(街道)河长制办公室统一负责相应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主要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在深化落实河长制各项任务的同时,进一步细化实化湖泊管理保护主要任务。 

  )加强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严控开发利用,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流域、区域涉及湖泊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划应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并科学论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 

  (二)加强岸线管护。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沿湖土地开发利用、产业布局应与岸线分区要求相衔接。强化岸线用途管控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 

  (三)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节水优先,控制取水总量,维持湖泊生态用水和合理水位。严控入湖污染物总量,强化富营养化防治,加强对湖区周边及入湖河流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综合整治。严格入湖排污口设置与监管,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的排污口。 

  (四)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入湖河流整治和湖区周边污染治理,建设清洁型小流域,限期消灭劣Ⅴ类小流域,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有条件的地区应采取生物净化、生态清淤和引水排水等措施,增强湖泊水体的流动性。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湖泊,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 

  (五)加强生态治理与修复。强化生态恶化湖泊的治理与修复,推进江河湖库连通、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土流失防治、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落实,实施退田还湖还湿、湖泊宜渔治理,逐步恢复河湖水系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保护,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促使涉湖违法违规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生态修复。推进湖泊生态岸线、滨湖绿化带、沿湖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 

  (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湖泊、入湖河流所在行政区域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支持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工作向涉湖领域延伸,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整治侵占水域、乱占岸线、超标排污、违法养殖、非法采砂等问题,整治一片、巩固一片。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湖泊动态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河湖长要切实负起提升河长制、落实湖长制的领导责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查、考核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努力做到水陆共治、河湖联治和统筹齐治,确保湖泊保护管理落到实处。区河长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落实湖长制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切实摸清全区湖泊基本情况,抓紧编制完善湖泊名录,及时划定管护范围,建立“一湖一档”。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湖泊的自然特性、功能属性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一湖一策”,因湖施策,分年实施。要优化湖泊监测站点,及时分析掌握湖泊水域、水体、水质、水量变化趋势,建立湖泊水域动态档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三)强化社会参与。要加大湖泊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力度,在湖泊岸边显著位置设立湖长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要运用第三方监管,以及借助志愿者、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加强湖泊管护。要充分利用网站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湖长制工作,激发社会参与热情。 

  (四)强化督查考核。要充分运用河长制相关制度抓好湖长制工作,通过督导检查、逐级述职等措施,确保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到实处。要将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纳入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要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对落实湖长制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各乡镇(街道)要在每年13日前将上年度河湖长制实施情况上报区政府和区河长办。 

 

附件:1.晋安区湖长名单湖泊、中型水库、饮用水源

水库

2.晋安区湖长名单小二型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