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安生态环境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的汇报
时间:2024-09-24 15:23

  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美丽福建”战略目标,结合晋安区实际,聚焦城乡一体、山水共融,精心打造“美丽晋安”,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指数2.53,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优良率99.4%。小流域Ⅰ-Ⅲ水质比例达100%,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无劣五类水质水体。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一、为民谋求生态福祉,深入开展“美丽城市”建设

  一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提升辖区空气质量。年初区提升办牵头实施60天颗粒物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攻坚行动,抓好城市面源扬尘污染管控,着力推进颗粒物污染防治。联合建设、交通、自然资源、城管、房管、园林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晋安区“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榕晋环保〔2023〕49号),实施扬尘污染点题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加强督查、通报、约谈,抓好扬尘重复信访件办理。发出扬尘问题通报36份,对148个问题项目进行通报。城管、建设、房管对扬尘问题立案412起,处罚总金额201.36万元。落实工地扬尘主体责任制,由属地政府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今年以来共签订139份责任书。积极探索工地扬尘精细化协同管理措施,组织核心技术人员,加强科学研判,构建大气传输廊道模型,建立空气站点周边风玫瑰图解精确分析,挂图作战。强化臭氧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治理,启动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强化应急响应。

  二是持续开展“静夜守护”整治城市夜间噪声污染专项行动。为有效解决群众身边突出夜间噪声污染的投诉问题,巩固“静夜守护”深化整治成效,我局牵头持续开展“静夜守护”城市夜间噪声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噪声污染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静夜守护巡查劝导及部门联合督导。我区静夜守护督导小组共出动102人次,巡查劝导点位94处,发现问题6处,均已督促整改到位。同时阶段性下发晋安区涉噪声重点问题清单开展核查整治,落实整改。对点题整治监督热线交办信访问题及媒体爆光的噪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二、积极开展生态振兴,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生态文明创建方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完成各部门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完成报告编制工作,通过国家级审核。经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今年10月份,我区已被生态环境部正式命名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积极推进“绿盈乡村”创建,开展年度1个高级版、3个中级版绿盈乡村和1个绿盈乡镇创建工作,做好相关一村一报告收集工作,开展走访帮扶,确保达到指标考核要求;同时,积极会同乡镇开展绿盈乡村补短板申报工作。

  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通过申请专项债推进我区十四五期间3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由区国投集团负责专项债申请和项目实施,区农污办负责项目建设,项目已于2月底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22个行政村工程建设,并对日溪乡4个行政村开展初步验收。根据招标及合同规定,开展智慧监管项目考核工作;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费征收试点。

  三、加强流域环境整治,持续夯实“美丽河湖”基础

  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管理,开展水源地安全调查工作,落实水源地“321”巡查制度,督促乡镇发现问题立整立改。二是做好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关于巩固提升农村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成效的通知》要求,会同宦溪镇、寿山乡对2021年、2022年发现并已整治到位的11个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经核查上述问题均已落实整改。完成宦溪镇、寿山乡3处千人以上万人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正针对千人以下二十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重点整治,督促相关乡镇完成36个千人以下二十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三是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监管,开展生态下泄流量专项执法130家次,今年以来,纳入电价考核的9家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月达标率均达到90%以上,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四、开展执法精细化管理,全力打造“美丽园区”示范

  一是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攻坚战,持续开展散乱污整治行动,区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联合茶园街道共同开展《严查“散乱污”,守护“晋安蓝”》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散乱污”举报方式方法,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散乱污”整治;并对晋安河沿线在册散乱污企业(场所)开展回头看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共计摸排散乱污企业(场所)107家,经研判属散乱污企业(场所)93家,完成整治92家,完成率99%。并对整治成效开展宣传报道,已在市级媒体(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发布4篇。

  二是继续推进工业园区精细化管理。在辖区全面开展“散乱污”整治行动基础上,主动升级,分批次针对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宦溪工业园区、金城民营工业园区、福兴经济开发区等小型工业园区进行全面体检。落实好国家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全链条等各项工作要求,开展执法精细化管理,建立高效的核发工作机制,形成“核发一行、清理一行、规范一行、达标一行”的管理制度,加强企业亲清平台监管,提高平台利用率和监管力度,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精细化、定量化管理。

  五、加强环境监管,提升环境质量

  一是抓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方面。继续督促各单位开展中督信访件回头看工作,截至目前两轮中督涉我区220件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开展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销号工作,目前涉我区10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中6项已通过省里验收,剩余4项已完成佐证材料收集,正在配合市里开展销号工作。

  2、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方面。督促各牵头部门开展省督信访件验收销号工作,截至目前我区18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根据福州市整改方案,涉及我区省督反馈问题共15项,制定省督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每月调度进展情况,截至目前15项问题中6已完成整改,9项正在推进中。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信访处理,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实施环境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包案工作制度,完成厅1件领导包案和4件市领导包案办理并交账销号,各平台收到环境信访投诉1488件,均按规范逐一落实办理反馈。加强环境监管,严查群众身边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共立案7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处罚金额共12.806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我的案件我来讲”主题宣讲活动,执法人员宣讲案件查办过程并进行经验交流。深入推进“双随机”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正面清单非现场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完成86家企业的“双随机”检查任务,并及时上网公示,督促企业改正到位。做好重点土壤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先行调查工作,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做好危险废物监管。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辖区内重点风险单位完成“全要素”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对已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16家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发现安全隐患问题5处,已完成整治4处。开展水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降水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等质量常规监测工作,开展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开展企业环境监管及环境投诉等各类专项监测,完成各项执法监测任务。 

  七、2024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市生态环保工作部署,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实施《福州市晋安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协同减污降碳方面,落实福州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推进清洁生产,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化低碳社区、低碳园区试点示范,开展晋安生态廊道绿色低碳典型案例创建项目。在实施蓝天工程方面,继续探索工地扬尘精细化协同管理措施,做好城市面源扬尘污染管控,持续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力争空气质量继续排名城区前列。在实施碧水工程方面,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巩固和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在实施净土工程方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污水处理费征收试点工作,继续做好重点土壤监管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落实危险废物日常监管。

  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健全完善环保监管网格化体系;继续开展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环境突出问题和环境信访投诉。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衔接,大力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三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发挥生态环境重点项目服务工作服务专班效能,强化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指导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谋划,持续扩大环保有效投资,助推企业绿色发,守好生态高颜值,促进发展高质量,服务民生高品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持之以恒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学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中心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分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持局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报告重要内容,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文明单位创建内容,列入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同时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统筹协调指导职责,推动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落地。

来源:晋安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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