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关于晋安区教育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审前公告
时间:2024-03-05 09: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将对晋安区教育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对2023年度区教育局预算执行情况开展审计工作,以预算执行为主线,以政府资金为主要内容、以专项资金为重点,围绕财政审计总体要求,关注区教育局重点财政专项支出绩效管理,促进区教育局科学编制预算,提高资金绩效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审计时间:自2024311日起。

  三、审计八不准纪律

  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83639314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

                                      202434

来源:晋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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