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2-19 16:09

  2023年,晋安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及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等要求,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度,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坚持以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相结合,通过法制培训、法制审核、律师参与城管执法等方式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弘扬“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理念,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向法制化不断发展。

  (一)加强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1.常态化法制培训工作。2023年来,我局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与使用规范等方面内容的培训会。培训会以以案说法、分析常见执法问题等形式强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2.开展业务培训专项工作。 2023年9月,我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晋安区城管执法队伍业务培训”专项工作。由业务科室骨干化身“授课老师”前往派驻各镇(街)的基层城管中队,创新开展“送课下基层”活动,有计划做好分类分区培训。结合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重点和城管执法工作难点,通过采用案例分析、视频解读、互动问答等多样的培训方式,重点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文书制作与使用规范、“两违”、市容、渣土、环卫、宣传工作实务、“12345”诉求件办理规范、党建业务及公文写作等进行多维度、深层次讲解,做到基础知识与执法实务相融合,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相结合,对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技能、提高执法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二)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全过程留痕。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渠道,规范操作,注重实效。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了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加强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探索运用了政府网站等新媒体手段,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据《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局不断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并推行执法文书规范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同时,我局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规定,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共133人,配备执法记录仪99台,已达成外勤执法“人手一台”的工作目标。

  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福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实施办法》,我局制定并公布《晋安区城市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合规,守住法律底线,并明确审核内容,编制《晋安区城市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针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逐一开展重大案件法制审核会,通过“实践+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本着“依法应诉、规范办理”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及当事人沟通,认真准备应诉材料,办理好每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诉讼10件;在调解方面,共有6件诉讼、复议案件当事人经协调予以撤诉。这种法庭外的疏导,是柔性执法的体现,既有助于实现当事人的主要诉求,也提高了执法效率,使得公共利益和民生利益有效地统一起来。

  (四)推行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制度。 根据《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司法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司[2017]348号)和《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试点意见的通知》(榕城管委综[2018]101号)的工作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是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全局高度重视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二是精心部署,制定合理工作规划。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局日常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推进计划,加大律师参与执法工作的力度。2023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每月均邀请局法律顾问到我局,开展以案说法、常见执法问题等形式的学习会,强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更好地适应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更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

  (五)党建引领法治宣传。在党建活动中,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积极组织志愿服务,发挥模范作用,积极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通过每月的“宣传车进乡村、进社区”定点宣传活动,现场解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发放相关普法资料,经过宣传车长期的定点宣传,宣传轨迹遍布我区各镇街、村居,这种走村不落户的宣传,将“两违”治理、市容、垃圾分类等宣传到千家万户。同时,

  开展特色法治宣传工作。采用福州传统闽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城管执法中队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带着移动宣传展架,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垃圾分类法规,树立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2023年共组织9场闽剧宣传活动。同时,辖区30座垃圾分类宣教屋发挥宣教功能,面向居民、学生开放,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与操作能力。

  (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原因分析

  存在的问题不足:行政执法和矛盾纠纷化解的不足。

  原因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被执法对象往往存在诸多原因,仅仅依靠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手段有时候也是治标不治本,比如:占道经营行为,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就要疏堵结合,解决部分人民群众的生存问题。为此,我区依照上级关于“夜市经济”的有关要求设立了11处夜市,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二、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依法执法上新水平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贯彻落实我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榕晋委法〔2023〕1号)、《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榕晋委法〔2023〕2号)、《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实施方案》(榕晋委法〔2023〕4号),加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执法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加大基层法治队伍建设和骨干力量培育力度。

  积极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普法培训,立体化教育打造干部培训新模式。主动发挥基层干部培训主阵地作用,通过设置业务知识多样、内容丰富实用的课程以及移动式安排课堂、实践性主题活动(以学促干+以干促学)、沉浸式现场学习,打造多方联动、共同参与的“新城管”特色培训路子。

  (三)加强法治宣传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等媒体宣传、举办宣传车进社区等活动,将“两违”治理、市容、垃圾分类等法律规定宣传到千家万户。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拍摄宣传片、设立宣传牌、“送法上门”、现场宣传、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在执法的过程中进行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以生动直观的方式把法理、情理讲清楚,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规定,也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三是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活动,采用福州传统闽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将城管执法的日常工作与闽剧结合,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

  (四)强化法治考核。我局将法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中,建立每月考核机制,对各中队法治工作履行情况予以考评并通报,每月督促各中队做好法治工作。

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来源:晋安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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