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三环新苑三期出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建总市政〔2022〕114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方便片区居民出行,缓解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完善区域路网,促进沿线地块开发和建设。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环新苑三期出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207-350111-04-05-574587)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辅路以东,鼓山脚下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包含两条城市支路(樟林路与寿山石路)。其中樟林路呈南北走向,道路起于寿山石路,向北延伸,止于现状樟林北路,道路设计长度285米,道路红线宽18米;寿山石路呈东西走向,道路起于东三环辅路,向东延伸,止于樟林路,道路设计长度59米,道路红线宽18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涵、给排水、电力照明、景观绿化工程等。
五、主要技术标准:
(一)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二)设计车速:20公里/小时;
(三)路面设计荷载:标准轴载BZZ-100。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822.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33.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4.1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02.97万元),基本预备费115.2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建设工期:按6个月控制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相关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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