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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商贸服务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榕晋委编〔2024〕21号文件要求,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商贸服务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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