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五四北科创产业园周边地块内古建筑保护相关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闽政办〔2020〕53号)等文件要求,由晋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福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大院”)承担五四北科创产业园周边地块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情况编制《五四北科创产业园周边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2024年11月26日,我区邀请福州市名城委、市土发中心,区城乡建设局、区资源规划局、区文体旅局、区园林中心、新店镇等相关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及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查,现将评估结论成果公示如下:
1、推荐历史建筑1处:下篁14号(原战坂下篁12号北侧1),原址保护;
2、推荐传统风貌建筑6处:上篁3号、下篁11号(原战坂下篁8号北侧)、下篁13号(战坂下篁12号北侧)、下篁16号、下篁19号、下篁20号,原址保护;
3、一般建筑17处:其中上篁8号、上篁10号、上篁30号、上篁42号、上篁44号、下篁26号、上柳12号、下柳村11号、下柳村31/48号(原下柳30、48号)等9处建筑调整为一般建筑,退出保护名录,构件保护;上篁30号东侧建筑、上篁36号、上篁45号、下篁14号北侧建筑、下篁20号南侧建筑、下篁23号、战峰村民居3、柳氏宗祠等8处建筑评定为一般建筑,构件保护;
4、两株挂牌古树名木,采取原址保护,各项目及工程应依照古树名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并做好与市政园林部门的对接工作,一株未挂牌古树参照执行。
现将上述地块《评估报告》论证结论予以公示(详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zja.gov.cn/),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2日止。公示期限内,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新店镇或福建福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反映。
新店镇
反映电话:059187935008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6号
福建福大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反映电话:0591-83780165
通讯地址: 福州市工业路523号
附件: 五四北科创产业园周边地块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报告(公示稿)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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