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11 16:26

  根据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124日至2024年22日,区委巡察组对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5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健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巡察组反馈的每个问题都作为“必答题”,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问题,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相关工作,全面牵头、抓实抓细抓落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一是组织成立区卫健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辖区公立医疗单位主要领导、局各科室负责人等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局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高标准制定了《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卫生健康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内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建立起“一个反馈问题、必有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科室,一抓到底”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一抓到底,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持续用力、确保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强化整改成效,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立足全局制定、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体制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的重要论述和对卫生健康领域系列讲话精神,2024年7月8日,卫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重要论述综述》的学习。注重中医药的弘扬与传承,持续加大对中医药传统文化的宣传力度,2024年以来,已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13场,累计参与人数达600余人次。

  (2)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在原有两家省、市级精品中医馆(鼓山镇卫生院、茶园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上,2024年6月,区中医院集聚优质中医资源,引入省市名老中医22名,设立名医工作室,打造“晋安版国医堂”(福医堂),开设中医药共享药房,进行统一代煎、配送等服务,截至7月31日,每天提供中医诊疗约150人次,代煎配送已达6500贴剂同时,推进区医院黄志丹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的建设,已在鼓山卫生院、岳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传承工作站,开展师带徒工作,累计师带徒6名,开展中医诊疗服务368人次。

  (3)强化中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区中医23名中医医生省市名老中医建立师承关系,通过“师带徒”拜师学艺,加快成长同时,今年已启动中医药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西医医师系统学习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等的报名,目前已有12名人员参加报名 。并依托“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项目,从区医院抽调中级以上职称中医师对宦溪卫生院、日溪乡卫生院进行帮扶,2024年以来累计下派12人次。其中晋安区医院下派一名中医师到宦溪卫生院中医馆坐诊,满足山区群众对中医药诊疗的需求;日溪卫生院已购置中医诊疗设备,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2.针对统筹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差距的问题。

  (4)落实省、市卫健委有关信息化工作部署。市卫健委已建设福州市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目前,晋安区医院已对接市统一预约平台上传号源信息,居民可通过“福州卫生健康”小程序、APP(榕医通平台)进行预约。

  (5)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互认。通过省卫健委牵头组织实施的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信息化项目,以及2023年11月区医院牵头,对区医院和基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平台改造,已实现晋安区医院和区内9家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中心、影像诊断中心等检查检验项目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

  6完善微信公众号。目前我区9家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均设置了微信公众号,各单位已加强维护,定期发布健康教育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等,同时,各单位针对各片区居民不同需求不断完善功能模块,如鼓山镇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增加中医专家预约功能,王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儿童体检、老年人免费体检、慢病体检预约功能,区妇幼保健院暨新店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增加了院内门诊预约功能等,通过不断加强功能模块开发,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服务。

  3.针对构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有短板的问题。

  (7)提升医养结合发展工作。深入开展医养结合医疗联合体、老年营养改善、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省级试点项目、居家安宁疗护、失能老人评估等多种形式医养结合服务工作。一是2024年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基本公卫项目为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血压测量、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医养结合服务达10820人次。二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在原有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家庭病床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相衔接的居家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截止目前,我区已有7家安宁疗护服务试点单位,共有安宁疗护病床20张。三是加强“养中有医”服务,持续常态化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集“医疗、护理、康复、养老”四位一体的优质老年健康服务。2024年以来,组织医疗联合体团队前往养老机构开展义诊服务9场次,派出医务人员52人次,服务老年人554人次。

  (8)细化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一是已制定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医养结合医联体双向转诊服务流程。理顺养老机构与总医院内设医疗机构的内部流转,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迂回。二是探索创新多元化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如居家养老与社区医疗相结合的模式,以及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服务站点等,以满足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在已有5家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基础上,2024年上半年新增了1家医疗服务站点。三是2024年以来,驻医养结合机构通过社区讲座、健康咨询日、在线健康教育等方式,开展义诊等活动5次,服务老年人95人次。

  4.关于医疗机构行业监管不深入的问题。

  (9)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结合“2024年整治个体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我局于5月21日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6位分管领导牵头包片的督导组,带领所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监督员、监督协管员,对所辖区域的个体诊所进行拉网式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督导人员463人次,现场检查诊所244家,实现诊所监督全覆盖。二是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管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24年,每月平均开展1-2场涉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院感、麻精药品管理、医疗安全等方面的培训,目前已合计开展15场次,培训人员累计达6000余人次。三2024年,已购置《医疗法律法规文件汇编》10套,已分发至局机关职能科室及区疾控中心。四是开展医疗机构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将常态化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今年来,已出动执法人员近523人次,开展医疗机构年度校验、有效期延续、医疗美容专项督查等工作,检查医疗机构168家,发现问题42家,其中要求立整立改24家,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18家。移交监督部门立案3家,已办结2家,正在立案1家。五是实施了美容专项整治与美容手术分级备案制度,要求各美容医疗机构对照《医疗美容项目分类管理目录》确定本机构可开展的医疗美容项目,核准备案后,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对外公示已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截至目前已有27家医美机构到我局备案。六是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分别定制“医疗机构许可证公示牌”208面、“诊所备案凭证公示牌”306面,免费提供给医疗机构使用,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公示执业许可证、卫生技术人员资质、药品及服务项目价格等项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针对日常监督主动性规范性有欠缺的问题。

  (10)严格履行行业监督责任。一是加强对监管人员的考核培训,2024年6月21日组织开展了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和考核,并对新进监督协管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考核,目前已对27名考核合格的新进监督协管人员发放《卫生监督协管员证》。二是根据《医疗监督执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2024年起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检查工作中,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重复检查,减轻对合法经营的干扰,同时加大了违法行为打击的震慑力;此外,将生活美容机构的日常巡查纳入线索发现途径,一旦查实,即开展立案处置。三是继续通过行政审批项目现场踏勘、年度校验等工作开展医疗机构监督管理,2024年来,已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现场踏勘133家次,年度校验勘察24家次。并持续开展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在个体诊所中推广使用“福建省诊所诊疗监督系统”,借助该系统实现对诊所的诊疗行为、处方用药的监管;并通过“福建省卫生监督电子执法全过程记录平台”开展日常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上报流程,确保检查信息的准确性;我局(含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按要求使用省一体化融合执法平台(简称“闽执法”),配备3台专用电脑和3台移动平板用于运行“闽执法”,2024年以来立案查处的案件,都按规定录入“闽执法”,以便接受上级卫健部门、司法部门等的监督,确保案件办理的及时、合法、规范。

  6.针对行政执法不严格的问题。

  (11)严格行政执法。一是2024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局机关职能科室及区卫生监督所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举办的相关行政执法及业务培训共计8场次,参训人员28人次。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度共有2名同志新进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卫生健康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顺利通过。目前,2024年度的卫生健康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尚未开始,待考试开展时,我局将继续做好考试报名的动员工作,持续提升执法能力。三是发挥执法记录仪等影音记录设备作用,已要求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现场证据保存、开展当事人询问等过程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如实记录现场有关情况。

  7.针对执法罚没药品器械处置管理缺位的问题。

  (12)做好执法罚没药品器械处置管理。一是完善罚没物品仓库的设施设备配备,目前,我局已在寿山乡卫生院红寮分院三楼的闲置房屋中设置罚没仓库,并按要求安装铁架,配备铁门、窗栏等防盗设施。2024年7月30日我局已出台了《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案件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对涉案财物处置流程进行了完善,并明确了相关科室职责,确保涉案财物处置合法、规范。三做好执法罚没药品器械的造册、整理,截至目前,已将2020年以来的罚没物品进行重新装箱、标注,并规范放置。

  8.针对执法案卷不规范的问题。

  (13)提升行政执法案件文书制作水平。一是对2021年以来共计44卷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纠、立整立改,现已完成核查。并就执法案卷不规范的问题给予局综合监督科工作人员陈曦麟提醒谈话的处理。二是对2023年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整理和核查,已完成23份案卷的整理核查,发现3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已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全省公共卫生与消毒产品业务培训班”“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系统线上培训”“全市信息报告系统业务规范和案件查处信息卡填报业务培训”“全市2024年健康体检卫生监督培训”等业务培训8场,累计组织参训监督员20余人次。

  9.针对执法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14)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及时执法处置,2024年以来,针对投诉举报及相关部门移送的22个案件,均做到于7个工作日内前往投诉地点开展检查核实。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已将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事项纳入案审会集体讨论内容,今年来未收到当事人要求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2024年7月。我局专程邀请省卫生健康监督所法制稽查科为全区的卫生监督员开展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及注意事项的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员也进行了旁听,合计参训达80余人。

  10.针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深入的问题

  (15)加大监督力度一是根据《晋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日常督导方案》(榕晋卫基层〔2023〕5号),加强对基层的督查检查,目前已开展数据平台监测、组织管理材料督导、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常态化核查等日常督导工作二是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摸排工作,开展季度督导检查并通报督导结果,目前已完成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一、二季度的督导工作,各项指标均已达到考核标准,且位居全市前列。三是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年2次的专业督导,上半年各区级公共卫生机构已完成1次专业督导,督导中发现各机构相关信息公示内容参差不齐问题,我局在全市率先定制了500余面医疗机构信息公示牌,免费发放给全区的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所,进一步规范公示形式和内容,解决个体医疗机构困惑的同时也更便于群众了解医疗机构相关信息,起到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制定印发了《福州市晋安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态化核查工作方案》(榕晋卫基层〔2024〕3号),自2024年6月起,根据新印发的方案开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核查工作。五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区级绩效考核工作,7月30日,我局已完成2024年度上半年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6)提升服务能力。制定印发了《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晋安区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方案的通知》(榕晋卫基层〔2024〕1号),培训内容涵盖老年人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内容,做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覆盖。目前已完成13期业务培训,累计培训相关工作人员450人次,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培训已全部完成。

  (17)推进家签工作。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融入各项宣教活动中,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群众知晓率,调动辖区居民参与“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截至7月底,我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题活动90场,家庭医生签约主题活动52场

  11.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1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4年2月18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议,并将网络意识形态列入学习内容。并严格按要求,每年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同时,已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通报中。

  (19)认真撰写审定工作计划和总结。2024年7月31日下午,区卫健局召开了巡察整改意识形态相关问题专题研究会议。在2024年及以后的每年度卫健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中,都紧密结合卫健工作职能,围绕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要点、意识形态工作等进行详细阐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建引领卫健各项中心工作。

  (20)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报各党组成员审阅后报党组书记审定并签字,经党组会议审核后上报区委宣传部,并按计划合理科学安排每一次的学习、研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2.针对理论学习走过场的问题。

  (21)打造学习型党组织2024年,截至目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了8次的学习、研讨,各党组成员在召开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会议时,均结合分管工作和本职业务,在会议上充分发言、交换思想,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习入脑入心,在理论指导工作、理论推进工作上取得新的成效。

  13.针对制度执行形式化的问题。

  (22)注重制度有效落实。2024年,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和督导,注重结合区委组织部制定的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关工作部署展开,聚焦重点、注重指导,确保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已制定2024年度考核指标。

  14.针对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23)推进婚孕检工作落实落细。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今日晋安”“晋安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开展婚育宣传告知。在“预防出生缺陷日”“情人节”“520”等结婚登记“热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婚育前保健宣传,引导和鼓励目标人群自觉主动参与婚前医学健康检查。二在区政府官网公布辖区免费婚孕检服务机构、服务流程、咨询电话等,提高群众对办理婚检相关事项的知晓率。三是区妇幼保健院婚孕检科周六上午正常开诊,为上班族提供便利。四是协调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可为我区目标人群提供免费婚、孕检及地中海贫血筛查服务,让群众有更多的选择。截至目前,我区婚检率已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4)加强0至6岁儿童“4.2.1”体检制度有效落实。一是加强业务指导,2024年已开展3场提升基层儿童保健业务水平的专题培训。2024年起,区妇幼保健院每月定期组织各基层单位儿保负责人召开月例会,交流儿童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儿童保健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结合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将0-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健康管理档案纳入考核内容,在2024年度上半年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中已抽查儿童健康档案27份,发现的部分档案存在缺项、漏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5)提高传染病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是重视动员部署,5月15日和5月22日组织召开传染病管理及信息报告工作整改部署、推进会,各基层单位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共40人次参加。持续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管理能力和报告质量。二是认真开展自查,各基层单位建立起了每月自查制度,对门诊日志开展自查,分析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改进。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的通知》(榕晋卫疾控妇幼〔2024〕20号),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及信息报告工作。四是加强指导培训,2024年上半年,已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传染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报告培训班,共500人参会。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了督导检查及通报机制,组织区疾控中心人员每季度对各基层单位传染病信息报告质量进行督导并通报存在问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奖惩。

  15.针对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26)严格执行采购程序。一是2024年6月28日,局党组组织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区属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采购的经办等40余人进行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和学习教育,提高负责采购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采购操作行为。二是2024年初,局财务科列出本年度采购预算,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及预算管理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合法合规。三是规划信息科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聚焦采购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采取动态监查、回头看等方式,掌握政府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加以规范执行。

  16.针对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问题。

  (27)规范现金管理。一是2024年6月28日组织区属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财务科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财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在局务会议上,告知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并传达到全体干部,要求非必要非特殊情况不使用现金报销。三是强化对现金的监管,2023年度起,除特殊情况(如两节期间领导走访要求需现金慰问)外,所有支出均通过银行代发。

  17.针对债权债务未清理的问题。

  (28)按规定清理债务债权。一是增强管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对当年度形成挂账的项目寻找相关负责人,及时清理。二是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切实加强往来款的管理,组织专人翻阅历史凭证,联系当时的经办人员,明确挂账款项。2024年6月27日,其他应付款已上缴区财政14.13万,剩余资金39.93万元中,36.024万元为2010年度福州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转晋安区国库支付中心的奖扶金补助,3.927万元为继续教育款;其他应收款42万元为1990年度开始,郊区计生委向郊区教育系统转的基建款,目前已发函给区教育局,请区教育局协助处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8.针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29)发挥“一把手”统领局党组的核心作用一是通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开展会前谈心谈话,会上班子成员红脸、出汗,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激发了班子成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凝心聚力,推动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二定《晋安区总医院人员“区管院用”实施方案》,6月1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已通过进一步落实人才队伍交流激励有关机制,通过卫技人才队伍双向交流,有力推进总医院及各分院建设等工作,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我区医疗卫生服务综合水平。三是强化对全区监督员、协管员的培训,2024年5月30日举办了2024年晋安区卫生健康系统《民法典》培训会,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及托育机构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岗位)负责人、纠纷调处人员约80人参加培训;6月21日开展了全区协管员培训,全区约40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及20名乡镇、街道卫健办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19.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30)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是2024年7月9日,局党组举办“三重一大”专题学习培训会议,班子成员、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40余人参加会议,持续增强了党员干部规范执行制度的责任意识,按照制度和规范流程办事,按制度管人、管财、管物。二是结合区卫健局实际情况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健全完善了区卫健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集体讨论研究的具体事项及范围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三是加强对基层“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对区属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具体执行流程和落实情况的督查。

  20.针对基层卫技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有短板的问题。

  (31)加强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一是6月1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通过《晋安区总医院人员“区管院用”实施方案》,建立起“上挂下派、交叉任职”机制,促进在区总医院内部“人员双向流动”,稳定总医院发展同时提升各分院医疗服务能力二是下半年将开展2024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乡村医生公开招聘等工作,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32)加强乡医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通过“乡聘村用”聘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到寿山乡九峰村、宦溪镇过仑村卫生室工作,给予事业编制,于2024年5月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招聘,截至目前涉及我区的两个村卫生室无人报名。二是落实医疗卫生巡诊制度。结合推进医联体、医共体、城乡对口支援和乡村振兴等工作定期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下乡义诊、巡诊,今年以来,已派出巡诊医务人员148人次,开展巡诊活动8场次,累计服务群众650余人,持续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33)建立山区平原人才交流和激励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山区、平原人才交流和激励机制,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中级、副高级职称前需到北峰山区乡镇卫生院服务1年,目前已选派13名卫技骨干从2024年7月1日起到北峰山区进行帮扶。二是2024年寿山乡卫生院向区人社局报送“三支一扶”计划征集岗位信息表拟招1名卫技人员,7月中旬,已招到1名卫技人员到寿山乡卫生院工作。

  2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3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2024年,经对局机关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内容进行自查,机关支委会、党员大会已落实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并已规范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2024年4月24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重申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要求各党组织要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台账。   

  2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35)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4年1月17日局机关支部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1月18日局党组召开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的谈话结合工作岗位特点、个人思想动态,既交换意见,还把存在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会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两场会议均按规范流程高质量开展,达到了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23.针对支委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36)按《党章》规定开展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一是截至目前,卫健系统26个党组织均如期完成了换届工作。二是2024年7月9日,卫健系统党委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在会上,再次重申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的通知》(闽委组通〔2017〕8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基层党组织按党章要求进行换届选举,基层党组织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党委每五年进行一次换届。并就支部换届不及时给予当年系统党办负责此项工作的经办郭舒晴予以提醒谈话。

  24.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

  (37)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2024年1月26日,区卫健局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区属医疗机构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共50余人参会,在会上,局党组书记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下半年局党组计划再次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议,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并加强改进。局党组高度重视移风易俗相关工作,截至目前,局本部及各基层单位均已建立起相应的审批报备台账,2024年7月,系统党办已对平原6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移风易俗工作台账进行了抽查,并要求各基层单位要进一步做好相关台账的归档整理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2024年4月29日,区卫健局组织召开“五一、端午”节前党风廉政教育暨集体廉政谈话会,会议严明纪律要求,重申节日“十严禁”,确保卫健系统节日期间风清气正。7月3日,卫健系统党委带领党员干部40余人前往马尾潮江楼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及马江海战纪念馆开展廉政教育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现场教学,持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5.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问题。

  (38)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一是端正谈话态度,2024年6月7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书记带头与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及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指出不足。党组成员之间也逐一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4月22日,局党组召开2023年度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会议。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重点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抓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等6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并按要求撰写报告。党组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参会人员根据党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以及平时了解到的情况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实事求是、客观地评议。

  26.针对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能有差距的问题。

  (39)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管作用。一是2024年以来,纪检监察组组长坚持参加局党组会议共计32次,监督、跟踪局党组集体研究重要人事决定、重点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及工作推动情况。二是坚持抓早抓小,2024年4月25日,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卫健系统新提任和转任的22名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提出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三是2024年4月29日,在卫健系统召开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上,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宣讲与解读,上了一堂题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的党课,以案说纪,用鲜活的案例重点阐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常见行为,对卫健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生活中如何理解好、把握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具体的指导。四是2024年以来,纪检监察组运用或委托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对系统10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27.针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40)规范津补贴发放。一是完善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晋安区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分配和绩效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6月1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已通过,文件明确了各单位常规奖励性绩效和增量绩效激励机制发放的规定。二是落实责任,区卫健局已于6月26日召开关于晋安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分配和绩效激励机制工作部署会,要求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收入分配和绩效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文件执行,不得自行设立津补贴名目。三是强化督查,区卫健局已成立津补贴和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小组,定期对基层单位津补贴和绩效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象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于6月28日将发放的特殊岗位奖励、公益项目、名誉项目等款项退回,并在2024年严格按绩效分配方案,不自行设置补贴发放名目。同时,给予象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科科长陈萍同志提醒谈话的处理;原岳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定优秀骨干绩效实际是发放院委会成员增量绩效差额部分,原来标题错误,现已修改重新制表,并予以岳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财务科分管领导中心副主任郭小敏提醒谈话的处理、原财务科科长杨贤芳批评教育的处理;宦溪镇卫生院已于6月21日将以现金形式发放春节慰问金等退回,并予以宦溪镇卫生院财务科科长胡君提醒谈话的处理。

  28.针对基公卫资金支出不合理的问题。 

  (41)合理支出公卫资金。一是6月14日区委常委会会议已通过《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融合发展方案》,明确辖区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工作的部署。二是及时将《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12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办理告知单〔2023〕WJ0365号)下发至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认真学习,规范资金使用。并就鼓山镇卫生院2020年部分体检经费使用不规范事项,分别给予鼓山镇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郑峰提醒谈话及公卫科科长李华批评教育的处理。三是组织召开基公卫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规范。7月中旬开展本年度上半年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评价指标包括“资金管理”部分。

  29.针对执行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42)加强对下属医疗机构采购工作指导及监督。一是2024年6月28日,组织局机关、区属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分管领导及经办共40余人开展采购工作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律师重点培训了政府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及程序,提升了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采购流程等的理解,推动卫健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活动更加规范高效。二是将采购工作列入基层单位年度考核绩效指标,每年开展采购工作检查。同时于2024年6月印发《晋安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工作专项督导方案》,7月开始局规划与信息科、办公室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发现9条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并就执行采购制度不严格的问题分别给予鼓山镇卫生院党支部副书记郑峰提醒谈话及公卫科工作人员张扬批评教育的处理、宦溪镇卫生院原党支部副书记侯必光提醒谈话及公卫科科长曾菲菲批评教育的处理、日溪乡卫生院副院长蔡小玲提醒谈话的处理。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整改方面

  30.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43)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5月11日,由党组书记、局长亲自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领导班子协调会,明确了整改方案、责任分工。2024年5月15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参会,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有序推进。集中整改期间共计召开了7次局党组会议,研究推动整改工作落实。

  (44)持续压实整改监督责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并重,如健全完善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晋安区公立医疗机构收入分配和绩效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等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切实达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目的。

  (4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持续增强“一岗双责”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突出位置,将党风廉政工作与卫健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本年度,根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系统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及《晋安区公立医疗机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强化纪律建设,在卫健系统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46)克服形式主义。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持续为基层减负。2024年6月18日,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有关为基层减负的相关工作提示要求,研究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目前,我局已实施视频会议终端延伸至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有效减少开会来回跑路的往返周折,提升基层工作效率。在加快区总医院、区中医院建设,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中,紧盯工作目标,以实打实干和实绩实效为用人导向,持续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

  (4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2024年局党组成员已开展讲党课共计7 人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811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1720人,正在办理00人,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干部1720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组织处理情况

  

  (三)其他情况

  区卫健局党组对卫健系统相关工作人员16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鼓山镇卫生院、岳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宦溪镇卫生院4位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我们将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好全面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以高质量整改推动我区卫生健康事业更上新台阶。

  (一)落实全面整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的精神,咬住问题不放松,历史遗留资金沉淀问题将做好与区教育局对接,并跟踪落实到位;对基层卫技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有短板的问题,将继续开展卫技人员及乡医招聘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切实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确保整改任务圆满完成。

  (二)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推进卫生健康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举一反三,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并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扎牢织密制度的笼子。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卫健系统风清气正。

  (三)推动事业发展。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营造卫生健康系统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有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辖区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3643257;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晋安区卫生健康局;电子邮箱asdf3257@126.com。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9月6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