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9-11 16:20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2月18日至3月1日,区委巡察一组对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党委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5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医院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助力医院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收到区委巡察一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后,院党委成员对照各自分管工作中的问题主动认领,开展自我剖析,先后3次召开专题党委会对整改方案、难题应对、进展情况进行讨论,严肃对待巡察整改工作。

  院党委书记许景强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和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成立《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党委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委巡察一组巡察晋安区医院党委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领导小组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7个问题进行分解立项,明确了每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先后召开了巡察整改分工、推进、督办会3次,每月对各科室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科室直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在3个月内,通过完善制度、规范流程、自清自查、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充分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作用,营造医院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医院政治生态。在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院党委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既盯紧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确保实效,又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职工群众提出的新建议,立即梳理制定新流程、新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截至8月11日,我院已新制定或修订医院内部管理制度8项,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成立《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医院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制定《福州市晋安区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方案》,2024年7月份邀请市一总医院、市二总医院医院管理专家来院授课,进一步提升了科室成本测算与控制、病种成本测算、医疗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理论水平。

  (2)组织全院学习贯彻市医保局和卫健委《关于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的通知》文件,提高各科室对DRG支付政策理解和认识,2023年9月28日对妇产科开展培训、2023年10月19日对内科开展培训、2023年11月21日对急诊科开展培训、2023年12月11日对外科进行培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院2024年1月—6月DRG病例4513例,结余223.7万元。

  (3)医保科联合病案室于2024年1月10日—11日对临床各个病区医师开展病案首页疾病与手术编码指导以及医保结算清单填写专项集中培训,进一步规范病案数据上报和传输,提高了病案首页填写质量。主要诊断选择的准确率从2023年平均94.5%,提高至现在平均98.67%,并按时上传病案首页。医务科、医保科等职能科室多次在院周会和医保DRG付费相关工作培训会上向各临床科室进行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情况通报和培训,树立诊疗行为违规“警戒线”意识,各临床科室做到不推诿病人,不分解住院、不低标准入院、不低码高编等。

  (4)已组织医保科及部分临床科室积极参加省市主办的DRG相关工作会议,医保科与市、区医保部门进行了DRG付费工作的沟通、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经验运用到我院DRG付费管理中,2023年8月15日参加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DRG运营管理会议;2023年9月13日参加福州儿童医院CHS、DRG经验分享以及关于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及上传注意事项培训会;2023年12月27日参加市医保局结算清单填写规范培训;2024年3月21日参加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组织的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线上培训。

  (5)及时开展总结与分析会,2024年已开展6次总结分析。对排名前20位的病种进行数据分析,结合医院发展方向及各专科发展综合情况,以病种、病例数、权重、例均费用、平均住院日为分析维度,细化为优化病种、基础病种及潜力病种,进一步提升医疗资源单位产出,重点控制药耗占比,根据临床路径调整费用结构等。

  (6)2024年7月与福建省肿瘤医院共同组建肿瘤联合病区,省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专家常驻我院指导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024年7月与市二总医院续签医联体协议,在医联体框架内,帮助我院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和DRG付费管理水平。加强培训不断提升医院学科建设和管理水平,7月份送出4名医护人员前往附一医院学习康复技术,为肿瘤康复病区建设打下基础。

  2.关于信息一体化程度较低的问题。

  (7)2024年5月与建设银行开展银医合作,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由银行提供自助终端机,医院协调软件系统的改造。7月31日已到位1部自助终端机,调试完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具备自助缴费、医保结算等功能。后续将进一步引进10台左右自主终端分配至各楼层使用,开通预约诊疗系统,进一步方便群众。

  (8)2024年3月制定《福州市晋安区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可研报告》,内容涵盖集成一体化信息系统,具备信息数据集成平台、流量监测、预约挂号、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等便民应用等,并向上级部门申请提交了相应的信息化建设的资金申请,待资金到位,即可开展相应的信息化建设。

  3.关于网络信息安全性较低的问题。

  (9)医院已于2024年3月向上级部门申请提交了相应的信息化建设的专项债与超长期国债,其中三级等保、区域诊疗中心、全民健康信息数据中心、一体化信息系统、统一人财物管理信息系统等通过了发改立项,待财政的资金到位,即可开展相应的信息安全性提升工作。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10)已制定《福州市晋安区医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2024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通报的重要内容。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会,进一步加强了网络舆情情况处置的培训。

  (11)党办制定了《2024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经本级党委审定,党委书记作为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亲自签字审阅。2024年已每月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累计开展7次,并每季度开展1次研讨,2024年已开展2次研讨。

  (12)2024年6月重新修订完善了《晋安区医院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了“三审三校”流程,同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三审三校”流程培训。2024年以来,我院经“三审三校”发布的文件61份,信息简报16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部分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不完善。

  (13)医院食堂建设正在积极筹备推进中,已完成食堂提升改造工程装修图纸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造价咨询,已初步完成食堂设备设施招投标的前期工作,计划在2025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医院已在门诊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早餐点,解决患者早餐需求,并为群众提供免费的防暑降温凉茶。

  6.提升服务质效不明显。

  (14)2024年7月已到位3台新的自助服务终端在门诊楼使用。每天在1楼门诊大厅安排志愿者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协助患者在自助机上建档、充值、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不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

  (15)已制定导诊、客服人员培训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业务培训,已按照培训计划于2024年3月6日和6月13日,分别开展2次培训。已建立完善窗口人员奖惩机制,对于被群众投诉的窗口人员积极开展调查了解,确实因窗口工作人员态度原因导致的投诉对被投诉人员按奖惩机制进行相应的处罚。每周在院周会上通报上周12345平台各类投诉件处理情况,强调要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经过努力上半年涉及医疗服务态度的投诉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5%。

  7.关于医疗风险防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16)我院于2024年5月22日重新修订了医院《医疗纠纷管理制度》,并对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了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

  (17)针对2018年、2022年、2023年发生的4起医疗纠纷赔偿事件,共开展了8次谈心谈话、涉及当事人、二线值班医生、科主任等8人。因2018年医疗纠纷赔偿7.5万元事件,对当事的超声科医生张文飞主治医师予以批评教育。因2022年医疗纠纷赔偿60万元事件,对当事的儿科医生李辉住院医师予以批评教育并扣发1个月绩效,对儿科主任陈苏浈主任医师、二线值班医生杨小琴副主任医师予以提醒谈话。因2023年医疗纠纷赔偿4.5万元事件,对当事的外科医生吴晨主治医师予以批评教育。因2023年医疗纠纷赔偿26万元事件,对当事的外科医生颜海鹏主治医师予以批评教育,对外科主任阮观忠副主任医师、二线值班医生丁志飚主任医师予以提醒谈话。医院举一反三,要求对于一般的医疗纠纷,由医务科、监察室等职能科室对相关科室及责任人进行谈话、教育,并在院周会上进行警示教育,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和数量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无因医疗事件产生3万元以上赔偿纠纷事件发生。

  8.补贴发放标准不统一。

  (18)我院已制定、完善临时保健、外派任务、周末加班、应急任务的补贴发放标准。我院的各种绩效以及补贴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工资总额管理及奖励性绩效分配暂行办法》(榕晋医财〔2019〕3号)发放,对于急难险重任务的形式、工作量予以核定,并按标准发放相应补贴。完善周末上班加班相应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制定夜班补贴和超时间工作的补贴发放标准,做好有执医资格和未取得相应资格人员的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医院规定严格统计值班时间并计算加班费用,对加班费发放做出详细规定。

  9.财务凭证附件不齐全。

  (19)各业务科室已补打2023年全年的托收发票,并装订入原始凭证中,相关人员已提供遗漏的职称证明。今后将举一反三,严格核对原始凭证以及附件,完善凭证附件上交、报销流程,要求各科室及时打印托收发票等凭证附件,外诊、授课费用等均附上医生职称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严格核对原始凭证以及附件,不再产生遗漏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0.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

  (20)我院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院内各类信息系统升级改造,至2024年7月通过引进、购买等方式已有3台自助终端投入使用。通过“六大中心”提升区域医学检验、影像等能力,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已实现检验结果与区内各基层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2024年1-7月共享各类远程信息13460条、医学影像检验惠民服务信息1089条。2024年5月1日起,实行“一次挂号管三天”,患者来院就诊,如果因为检验或检查当天不能完成,或者不能获取报告、尚未完成诊疗,3天内可携带报告结果到同一诊室复诊,无需再次挂号,让患者挂一次号就能完成全流程就诊,至2024年8月11日,已有177人次的患者享受到了“一次挂号管三天”带来的便利,推动了医院便民服务体验改善。

  (21)各科室每周在科室周例会上组织学习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等相关医疗规章制度。医院每季度召开1次医疗质量分析会,开展病历质量内涵自查,2024年已开展2次,医务科重新修订了《医疗质量管理方案》,每月开展1次处方点评分析。2024年7月起将病历质量内涵自查工作从每季度1次提升为每月1次,进一步完善医疗质控工作。

  (22)我院已引进省人民医院中医男科张敏建教授专家工作室、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康复科贾杰教授专家工作室,提升我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学科建设,同时派出4名医护人员到附一医院学习康复理疗技术等。

  11.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23)我院于2024年7月完善修订了《福州市晋安区总医院(晋安区医院)党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特别针对“重大”事项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

  (24)我院已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将所有“三重一大”项目等决策事项按照程序提交党委会、院务会、职代会等会议进行讨论。已指定院党政办专人作为会议记录员,完善“议题的背景、讨论的重点、表决结果”等关键要素的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5)我院已明确规定在会议讨论“三重一大”及其他重要议题时,每位班子成员均需就议题发表个人意见,并将这一要求纳入会议议程安排,在会议开始前进行强调。会议记录员负责详细记录每位班子成员的表态意见,包括同意、反对或保留意见的具体内容,确保会议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会议记录明确列出支出具体金额、用途说明等关键财务信息,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12.关于专技人才队伍建设与医院高质量发展需求不匹配的问题。

  (26)我院积极组织学习榕晋政办〔2022〕83号福州市晋安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通知,落实“师带徒”计划,给予我区培育的“黄志丹国家名医工作室”补助,累计培育中医骨干医师9名,进一步完善了人才队伍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我院中医诊疗水平和人才队伍体制机制建设。

  (27)我院每年开展两次学历提升宣讲会,上半年于2024年7月9日在4楼会议室举办了“在职人员学历提升宣讲会”帮助职工了解在职学历晋升的途径、政策、优势及注意事项,激发职工的学习热情,提高院内整体人才素质。今年1月至7月,我院已选送19名医技骨干到省立、协和等三甲医院进修学习。

  (28)2024年6月25日院务会通过2024年公开招聘计划并上报区卫健委审批,招聘4名全日制研究生。

  13.党总支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29)院党委制定了《谈心谈话工作制度》,明确院领导、党委委员、各支部书记、支委在谈心谈话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谈心谈话工作层层落实。另外,院党委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谈心谈话工作计划》,明确谈心谈话的时间、对象、内容等,采取集体谈心谈话、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干部职工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心谈话要求。

  (30)2024年6月召开会议,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述职报告的写作能力,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空话、套话、内容重复、雷同等现象。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由院党政办对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14.基层党建工作形式化。

  (31)院党委于2024年6月25日开展党支部党务干部培训,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记录,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加强了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32)院党办每季度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进行督查,2024年至7月份已开展2次督查,未发现会议记录翻抄现象。

  (33)2024年6月院党委重新修改完善了《晋安区医院支部换届选举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选举流程,完善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1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欠缺。

  (34)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医院整体发展规划,成立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区总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涵盖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重点科室主任。完善制定《2024年区总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和《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每季度召开1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2024年已开展2场次。

  (35)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我院完善修订了《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及《福州市晋安区医院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完善修订了《福州市晋安区医疗设备采购流程及流程图》《福州市晋安区医院药品临时采购管理制度》等,降低医院在设备采购和药品采购等高风险领域的廉政风险;由院纪检监察室牵头,每季度末对设备采购、药品采购等高风险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识别潜在廉政风险点,2024年已开展2次排查。不定期对设备采购、药品采购等关键环节进行随机抽查,确保防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已开展随机抽查3次。

  (36)完善修订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明确了申报流程和审批标准,2024年以来已报备并审批了8人次,暂未发现违反制度规定的党员干部职工。

  (37)2024年6月,院党办通过个人访谈、座谈会等形式,深入了解医院内部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广大职工的真实需求与期望,对原有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38)我院于2024年7月30日、31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警钟长鸣》《清廉医者》等警示教育片,提醒大家引以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24年7月25日,院纪检监察室针对4起医院近年来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事件约谈了8名相关人员,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深入剖析,总结教训,发挥警醒警示、举一反三作用。我院将廉政教育纳入医院2024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培训,2024年已开展2场次。

  16.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39)已完善修订《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撰写规范》,明确了报告的内容要求,包括个人在履职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廉洁自律情况及改进措施等。建立了由院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科室人员参与的审核机制。审核人员按照《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撰写规范》的要求,对报告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报告撰写人进行修正或补充。

  (40)2024年年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进行了全面谈话,重点围绕医院发展战略、年度目标任务、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明确了班子成员的责任与使命。班子成员与各自分管的科室长进行了谈话,传达了医院的工作要求与期望,同时了解科室工作进展及存在的困难,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科室长也按照要求,对科室内的一般干部进行了谈话,将压力与责任进一步细化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

  17.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

  (41)纪检监察组组长坚持参加院党委会会议,监督、跟踪院党委会集体研究重要人事决定、重点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及工作推动情况。

  (42)派驻纪检组坚持抓早抓小,2024年4月25日,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区总医院新提任转任的14名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提出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43)2024年4月29日下午,纪检监察组长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上,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宣讲与解读,上了一堂《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的党课,以案说纪,用鲜活的案例重点阐述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表现形式、常见行为,强调严明党纪党规的重要性,帮助全体党员干部准确了解党的纪律及其要义。

  (44)纪检组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委托区总医院对6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烈信号。纪检监察组将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下一步将带领区总医院监察室不定期经常性下基层检查区卫健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情况。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截至8月11日,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党委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2件2人。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委托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党委约谈6名相关责任人,已办结4件6人,其中,科级以下干部6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0人,其他处理6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组织处理情况

  无。

  (三)其他情况

  对儿科主任陈苏浈等4人予以提醒谈话。对超声科医生张文飞等4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阶段性的集中整改,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院党委将继续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根基,落实部分问题的长效整改,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巩固拓展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1.持续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增强党委核心领导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持续推动《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医院管理制度的执行。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党员的政治觉悟、组织纪律观念和党性修养,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医院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层层传压力、级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

  2.继续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教育与培训,自觉纠正“四风”问题,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提升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提高医院管理和医疗风险防控能力,坚决打击“红包”、“回扣”等不正之风。进一步优化流程,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有效预防和遏制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医院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3.持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选拔任用条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人员选聘工作。同时,强化医院人才建设,实施柔性引才策略建立名医工作室,注重中青年业务骨干临床技能培养,营造温馨关爱的工作环境,充分激发人才引领带动效应。

  (二)常态化坚持,长效化整改工作计划

  院党委将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结合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和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新要求,针对医院创新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学科建设,强化人才培养、深化医疗改革、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660045;通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33号;电子邮箱83660045@126.com。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医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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