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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晋安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编制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因中标方无法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采购人选择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晋安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黄训强 1368500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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