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信用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双公示”数据报送等工作,11月初,市信用平台增加“双公示”台账自查功能模块。该模块可协助各数源单位核实本单位“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开展“双公示”瞒报自查。目前已向全市推广。模块具体介绍如下:
一、功能机制
业务单位从台账中梳理出“双公示”文书号,按照模板要求将“双公示”文书号上传至数据管理系统,系统将其与数据库中已经归集到的数据进行匹配,并输出匹配结果。匹配结果包括序号、数据类型、文书号等,业务单位可据此核实本单位是否有瞒报数据。具体使用步骤详见操作手册(附件)。
二、使用建议
为实现良好的使用效果,以便于及时发现未及时报送的数据,建议业务部门定期(每周、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自查。
附件: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广“双公示”台账自查功能的通知
(联系人:黄啸尘,0591-83599329)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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