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广“双公示”台账自查功能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4-02-21 16:46

区直各信用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双公示”数据报送等工作,11月初,市信用平台增加“双公示”台账自查功能模块。该模块可协助各数源单位核实本单位“双公示”数据报送情况、开展“双公示”瞒报自查。目前已向全市推广。模块具体介绍如下:

  一、功能机制

  业务单位从台账中梳理出“双公示”文书号,按照模板要求将“双公示”文书号上传至数据管理系统,系统将其与数据库中已经归集到的数据进行匹配,并输出匹配结果。匹配结果包括序号、数据类型、文书号等,业务单位可据此核实本单位是否有瞒报数据。具体使用步骤详见操作手册(附件)。

  二、使用建议

  为实现良好的使用效果,以便于及时发现未及时报送的数据,建议业务部门定期(每周、每半个月)进行一次自查。

  附件: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广“双公示”台账自查功能的通知

  (联系人:黄啸尘,0591-83599329)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2日    

来源: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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