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时间:2023-12-18 10:26

各乡镇(街道)、晋安区城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市发改委共推送我区治理对象名单14家,纳入此次专项治理台账。治理对象为存在高频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近期重点集中治理失信记录超过10次以上的市场主体,特别是以下两类:一是近3年内被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0次以上,且相关失信行为没有完全纠正、失信信息仍在公示的市场主体;二是近3年内受到10次以上行政处罚,且相关失信行为尚未完全纠正、失信信息仍在公示的市场主体。

  二、主要治理措施

  (一)开展重点约谈。会同同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辖区内治理对象(附件1)开展约谈工作,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

  (二)纠正失信行为。督促、指导被行政处罚的治理对象要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在“信用中国”网站完成信用修复

  (三)签订信用承诺书。督促治理对象开展信用承诺(附件2),及时将已签的信用承诺书反馈至区发改局,区发改局将信用承诺信息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在“信用福州”网站进行公示。

  三、治理目标

  请各乡镇(街道)根据属地划分对名单内企业开展治理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于每周三下班前更新本辖区台账并上报区发改局。目标5月21日前,专项治理台账退出率力争达到100%。

  联系人:黄啸尘  电话:0591-83599329

  邮箱:jaqxyb@163.com

  附件:1.晋安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台账

      2:信用承诺书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31日    

来源: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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