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晋安区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
时间:2023-10-22 16:14

  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协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2023年10月20日下午,晋安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面向辖区平台企业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 

 

  晋安区人社局劳动关系法规科负责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做相关指引说明,以帮助平台企业准确理解《指引》内容,指导平台企业规范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稳妥有序推动《指引》应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发生,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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