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为充分运用我区医疗防控携带工作设备、防护用品、车辆储备的作用,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有效地保障对工作设备、防护用品、车辆等能及时供应,将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按照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保障工作需要,制定物资保障工作预案:
晋安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晋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物资保障,并负责做好保障信息工作。
组 长:刘必森 区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倪高华 区卫健局系统党委书记、副局长
黄素新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浩彬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魁钺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艾章兴 区卫健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许景强 区医院院长
成 员:林 光 区卫健局应急办负责人
陈春蓉 区卫健局安办负责人
林 榕 区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人
庄云娇 区卫健局办公室负责人
赵 鹏 区卫健局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钱时杰 区卫健局规划信息科负责人
郑淑芳 区卫健局综合监督科负责人
范 骃 区卫健局疾控与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叶 青 区卫健局财务科负责人
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晋安区卫健局应急办承担。
一、医疗防护物资管理
(一)科学预测,常备不懈。增强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对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好我区医疗、防护、车辆储备的应急准备,做到常备不懈、有备无患。
(二)统一政令,严格管理。根据统一规划、分级储备管理的原则,建立区级储备制度,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一级对一级负责;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抓好应急储备工作的落实,做好每日一报。
我局及时通报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和发生情况,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际情况提出动用应急医疗防护目录;指导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医疗防护用品;编制科学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防护储备目录和计划。
二、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标准
根据国家、省市级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别划分,结合我区医疗防护储备应急管理工作,区、县级应对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程序
当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由所在地的区、县级医疗防护用品协调指挥机构紧急调集本辖区的医疗防护储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医疗防护储备品种的供应。
(三)应急响应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晋安区人民政府应先启动本级医疗防护储备,不足情况下,先向基层单位调配,必要时向市级应急指挥小组提出。
在紧急状态下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保持与运输部门和医疗防护储备企业的联系,确保急需医药用品以最快的速度送达。
(四)评估与恢复
突发事件结束或暂时告一段落后,我局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事件发生地区代表组成的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应结合突发事件特点确定,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改进措施,提请部门审议后实施。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指定一个工作人员,负责应急物品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参加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培训,每年不少于12课时。
(三)日常定期上报医疗防护物资,各单位需要储备量按照省市要求。
(四)日常做好物资盘点,保证应急物资处于可使用状态,及时补充应急物品。
(五)应急物品应采取先购先用原则,避免浪费。
(六)疫情发生期间应每天上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必要时我区将统筹应急物资使用。
基层单位定期汇报应急物资供应、储备等保障情况,接收各方面防护用品、生活用品及物资等需求情况,及时调整采购计划,确保各类物资依规高效保障到位。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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