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03号)
时间:2022-12-09 09:01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9日9时起,将2个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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