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98号)
时间:2022-12-07 19:02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2月7日12时起,新增4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来源:晋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