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72号)
时间:2022-11-29 03:13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经专家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3时起,新增1个疫情防控高风险区,具体如下: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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