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11749080567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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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配合财政国库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核算、监管与国库收支信息管理;提供预算实际支付情况查询及监督检查;负责国库支付网络系统维护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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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福州市福新中路128号六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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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凯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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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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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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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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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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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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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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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
从业人数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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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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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依法受区政府委托,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开展国有资产使用整治工作,健全完善了晋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规范国有资产收益使用,探索建立国有资本再投入机制。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企业自主创新,负责与有关部门衔接协调解决所出资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标准,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确保财政资金运行高效、安全,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特点,并按照“岗位分设、相互牵制”的原则,在国库支付中心暂设审核、支付、会计等岗位。 (一)审核 1、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审核工作。接收、初审、复审区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部门上报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将符合要求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交支付人员拨付。 2、接收支付人员送交的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退款回单,核实差额退款原因并向代理银行回复处理意见。 (二)支付 1、负责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的生成、打印、发送工作。生成、打印并向代理银行发送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生成、打印并向清算银行发送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2、负责财政直接支付相关凭证的生成、打印、发送工作。根据审核人员的审核结果,生成、打印并向代理银行发送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生成、签章、打印并向清算银行发送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3、负责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回单处理工作。接收、登记财政直接支付代理银行回单并及时向审核员反馈有关信息,将退款回单及时送交审核员核实处理,同时将登记完毕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于次日内送交会计作账。 4、配合会计核实预算部门对账单中分月用款计划下达数。 (三)会计 1、接收、登记财政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支出日报(含退款日报),接收、登记清算银行划款清算回单(含退款清算回单)。 2、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及专户资金的账务处理工作,保管相关会计档案,向局有关业务科提供所需的会计基础数据。 3、负责与清算银行、代理银行、预算部门及局有关业务科的对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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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12350111749080567A号) 有效期:2018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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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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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谢晓婷联系电话:18******220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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