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111488283074G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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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保险金的收缴、核算、支付以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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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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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翁美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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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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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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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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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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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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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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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 |
从业人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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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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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0年,区居民保中心各项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做好疫情期间居民保便民服务工作。率先推行“合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社保事务不见面办理”倡议书,引导居民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移动端、电话咨询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居民保业务;疫情期间按时足额发放居民保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做好养老保险精准扩面工作。申报核减死亡、在校生、服兵役、服刑、失踪、被公安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等六类人员共计2363人;通过下基层督查调研、定期通报等方式全力推进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2020年我区共完成养老保险参保扩面5764人,完成率达174.6%,暂居全市第二。三是做好开展贫困人员参保扩面专项行动。自开展社保扶贫精准扩面工作以来,我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有1197人(其中参加居民保977人、机关保11人、企业保209人),16周岁以下和在校生等不符合参保对象人数216人,3人自愿放弃参保且均已签署自愿放弃申明书。不存在未参保原因未核实的情况。四是继续抓好城乡居民保和被征地养老金发放工作。2020年,60周岁以上累计发放26380人,累计发放居民保养老金金额5986.72万元;累计发放14043人,累计发放被征地养老补助金额5794.26万元。五是做好社保基金风险防控专项检查中有关被征地养老保障的问题整改工作。六是开展居民保和被征地养老保障常态化稽核工作。建立健全开展查处涉嫌欺诈骗取社会保险金违法行为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核实死亡人员和重复领取人员信息,终止并追回冒领或重复领取的养老金,2020年,我区共追回各类养老金(居民保、被征地)83.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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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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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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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翁美君联系电话:18******864 报送日期: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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