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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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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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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对辖区内文化市场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实施监督、检查和查处,参与全市文化市场 综合治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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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福州市晋安区鹤林路北侧晋安体育馆附属楼二层执法大队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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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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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3.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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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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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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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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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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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 |
1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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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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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0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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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0年以来,我队严格按照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和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工作部署要求,开展文化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和文化市场企业复产复工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扫黄打非”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督查,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 我队根据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和区文体旅局党组的部署,在疫情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响应工作。1月25日至4月底,我局文化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全面禁止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电影院、出版物市场、文体场馆、旅游市场等场所开放,有效阻止了人员聚集可能产生的疫情风险。每日安排人员对文化市场进行地毯式、网格化巡查,确定场所关闭情况,期间共出动165人(次),巡查网吧96家(次),娱乐游艺等场所136家(次),旅游经营场所23家(次),根据区防疫指挥部,4月底以来,我局文化执法大队通过前期摸排,深入了解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疫情防控和文化市场基本情况,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等联系方式,及时向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传达复工条件、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要求计划复工复产的企业提前做好各类准备。同时根据10月份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辖区内文化市场、文体场馆、旅游市场等进一步做好“应检尽检”及第二轮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综的核心作用。我局要求辖区内文化市场、文体场馆、旅游市场重新核实从业人员数量,并实行检测全覆盖,同时对后期新进从业人员要实行随进随检的要求。截止12月6日,核实文化市场从业人员1073人(其中:网吧115人,娱乐场所958人),文体场馆141人(其中:体育场馆115人,图书馆文化馆26人),旅游市场625人(其中:星级宾馆207人,A级景区418人),截止12月3日,已完成检测1177例(均为阴性)。加强日常执法制度和常态化管理,在公共场所内,张贴防疫海报,严格落实“全国健康码或八闽健康码” 查验工作,做到“一人一码”,在公共区域设立“一米线”制度,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实名登记,对场所进行至少一天三次的消杀,并配置消毒液、消毒凝胶、口罩等防疫物品,并制定防疫预案,确保防疫工作落实到位。 二、立足本职,助力企业做好复工复产 4月中旬以来,我队通过前期摸排,深入了解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疫情防控和文化市场基本情况,通过工作微信群、电话等联系方式,及时向文化市场经营单位传达复工条件、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要求计划复工复产的企业提前做好各类准备。共完成复工企业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811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网吧105例,文化娱乐经营场所1015例。助力指导和帮助复工复产的企业共64家,在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大队采取“午间执法”“夜间执法”等模式,常态化开展文化经营场所防疫检查、通报情况、整改落实。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督查企业疫情防控部署情况、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的消杀情况以及企业员工复工登记情况,指导企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防疫知识普及、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方面的工作。 三、开展文明创建总评活动,形成长效机制 自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队执法人员组深入一线,严格按照文明城市迎评标准,针对网吧是否亮证经营,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实体书店是否销售各类非法出版物,各文化场所是否按规定悬挂各种标牌及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对发现的细节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及时向属地文化执法部门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在做好自主巡查的基础上,各执法人员还指导属地辖区内网吧市场、校园周边环境、实体书店等点位进行达标自查,不断提高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和文明经营意识。目前,通过集中整治,全区各类文化娱乐场所基本达标。 四、强化素质,努力提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 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是执法人员在新形势下做好监管服务工作的重要前提。我队采取集中学习、网络学习、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不定期组织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积极组织队员参加网络学习;队领导与队员去市支队学习网络办案的流程和操作;邀请市支队刘超和鼓楼区刘兰准到我队授课,补足我队执法中的弱项,提高了对新问题的判断和处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各类案卷的程序和书写。 五、继续深入开展文化市场整治行动,加大整治力度 根据《福州市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的通知》(榕文旅综〔2020〕50号)要求,按照《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0年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计划》,我队从4月以来,开展文化市场整治工作。执法人员坚持暗访评估、与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深入整治娱乐场所涉黄赌毒、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场所违禁曲目、游艺娱乐场所违禁机型及“黑保安”等情况,截止目前为止,共出动检查人员368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132家次,未发现场所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6家。 六、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结合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新办理的文化市场投诉件、举报件进行全面梳理分析,通过倒查案件深挖线索,重点加强文化经营单位涉“黄赌毒”、无证经营等监管,全面摸排涉黑恶问题线索。4月份新增2条疑似涉黑涉恶线索,已上报区扫黑办。 七、开展文化市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山西太原台骀山景区“10.1”火宅事故等事故教训,我队全力做好文化市场安全大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加强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全面排查建筑物是否存在违规改造、违规增高扩建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以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自动消防设施,灭火器维护、保养、监测记录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重点检查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各类安全疏散标志是否齐全、醒目;喷淋、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是否有效;查看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确保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八、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加大出版物市场检查力度 深入开展“清源”“固边”“净网”“护苗”“秋风”五大专项行动,加大对盗版音像、书籍、淫秽、政治性出版物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校园周边音像图书市场及教辅材料、打击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等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检查人员68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0家,收缴《淘气包马小跳-天真妈妈》1本,对发现有销售出版物的经营业主进行初步调查,执法人员收缴书籍并制作了抽样取证凭证。对部分点歌系统进行了违禁歌曲抽查,未发现违禁曲目。同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扫黄打非”工作,依托乡(镇)、社区(村居)基层“扫黄打非”工作联络点,同步开展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业务培训和指导,通过基层联络点举办的社区居民讲座、未成年人课堂、视频展示、图文展览等活动,及与辖区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共建等形式,将扫黑除恶工作力量进一步延伸,增强群众对黑、恶、乱势力的敏锐观察力及人人有责的高度责任心。 本年度执法大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比如,执法力量单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文化市场经营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扫黄打非”任务艰巨,这些都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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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2019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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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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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郑丽清 联系电话:15306078808 报送日期:2021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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