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400203100期
时间:2020-12-30 17:48

 

晋安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销公告第400203100期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销理由 设立时间 注销时间
1 福州市晋安区蔬菜直控基地管理工作站 龚秀 根据全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部署要求,为确保2020年前全面完成涉改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厅字【2016】38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方案》(闽委办【2017】64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编委专题工作部署会精神和区委编委会2019年第8次会议纪要,并经区政府2019年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意见:撤销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区蔬菜直控基地管理工作站”,由区委编办负责,收回自收自支全民事业编制1名。 2012-05-14 00:00:00.0 2020-09-11 09:25:59.0
           
来源:晋安区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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