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35011100003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福州市鼓山中心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福州市鼓山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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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承担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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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二村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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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许克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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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7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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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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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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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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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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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 |
1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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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福州市鼓山中心小学.公益 |
从业人数 |
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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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4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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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4年度,我单位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学校规划了愿景,制定了《鼓山中心小学三年办学规划》和《鼓山中心小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学生、教师、学校同发展”;办学目标“校园美、校风正、质量高、特色显”;校训“诚实、文明、勤奋、创新”;教风“敬业、爱生、博学、善教”;学风“乐学、善思、刻苦、争优”;并自主设计了校徽,谱写了校歌《我们是鼓山少年》,引导全体师生将既定的办学理念贯穿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把软文化变成硬实力,彰显品牌高度。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工委、教育局,鼓山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关系下,学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均衡、提高质量”为主线,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聚精会神抓质量,一心一意谋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品牌不断攀升,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成效。学校先后被授予:“中国少年军校示范学校”、“全国写字教学实验学校”、“全国书法艺术实验学校”、“全国电脑机器人实验学校”、“中国少年儿童信息研究基地”;学校连续六届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学校”(自1995年捧回省级文明学校的金匾至今已连续七届蝉联)、还评为“福建省青少年道德建设研究实验学校”、“福建省基础教育重点课题研究先进学校”、“福建省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福建省科技示范学校”、“福建省小学示范图书馆”等光荣称号,成绩喜人,硕果累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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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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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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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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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5-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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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情况属实,予以公示 |
填表人: 金玲 联系电话:18259177090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