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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山中心小学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05-1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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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   13501110000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福州市鼓山中心小学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福州市鼓山中心小学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承担九年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学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二村61

法定代表人

许克城

开办资金

1071(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核拨

举办单位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92

1071

网上名称

福州市鼓山中心小学.公益

从业人数

7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4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2014年度,我单位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为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学校规划了愿景,制定了《鼓山中心小学三年办学规划》和《鼓山中心小学“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学生、教师、学校同发展”;办学目标“校园美、校风正、质量高、特色显”;校训“诚实、文明、勤奋、创新”;教风“敬业、爱生、博学、善教”;学风“乐学、善思、刻苦、争优”;并自主设计了校徽,谱写了校歌《我们是鼓山少年》,引导全体师生将既定的办学理念贯穿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把软文化变成硬实力,彰显品牌高度。 二、取得的主要效益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工委、教育局,鼓山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关系下,学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均衡、提高质量”为主线,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聚精会神抓质量,一心一意谋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品牌不断攀升,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成效。学校先后被授予:“中国少年军校示范学校”、“全国写字教学实验学校”、“全国书法艺术实验学校”、“全国电脑机器人实验学校”、“中国少年儿童信息研究基地”;学校连续六届被评为“福建省文明学校”(自1995年捧回省级文明学校的金匾至今已连续七届蝉联)、还评为“福建省青少年道德建设研究实验学校”、“福建省基础教育重点课题研究先进学校”、“福建省语言文字示范学校”、“福建省科技示范学校”、“福建省小学示范图书馆”等光荣称号,成绩喜人,硕果累累。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5-03-06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情况属实,予以公示

填表人: 金玲  联系电话:18259177090  报送日期:20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