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晋安区林业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0-07-16 15:05

  一、抽查对象:

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1

林木采伐许可证县级核发审批事项

1、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垅头村民委员会榕晋集采字[2020]10号采伐面积:3.47

2、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民委员会榕晋集采字[2020]17号采伐面积:1.3

3、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民委员会榕晋集采字[2020]20号采伐面积:0.93

4、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山溪村民委员会榕晋集采字[2020]21号采伐面积:2.29

2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核发

福州市北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人员:

  (1)A组检查组人员:张秀凡(职能科室人员)、行政审批人员派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张秀凡、叶明。组长:张秀凡。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县级核发审批事项监督检查。

  (2) B组检查组人员:许萍萍(职能科室人员)、行政审批人员派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张丽烟、刘小婷。组长:许萍萍。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核发检查。

  三、随机抽查要求:

  (1)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不仅限于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由责任科室以清单形式书面提出。

  (2)事项抽查检查工作由检查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3)涉及的审批资料由职能科室根据检查内容的要求,提请审批部门提供。

  四、检查方法:

  (1)工作准备。检查材料准备和人员集中、组织业务培训。

  (2)发出通知。提前向检查对象发出通知。

  (3)实施检查。现场检查为主,与书面资料审查相结合,检查重点以2020年上半年期间发生的行为为主,检查中发现或其它途径获得违法线索的,检查组可以延伸检查或扩大检查范围。

  (4)成果提交。

  (5)廉政安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财经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来源: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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