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成立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提出2022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安排方案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2022年上半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列入双随机抽查事项的对象共计(5)个,分别是:1.林木采伐许可证县级核发审批事项监督检查(10)个;2.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县级审批事项监督检查(3)个;3.临时占用林地县级审批(2)个;4、森林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2)个;5、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1)个。
二、随机抽查要求:
(1)按照全覆盖原则,抽查事项清单类别分类抽查,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按照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对象至少1个)。
(2)具体检查内容(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由局责任科室以清单形式提出。
(3)事项抽查工作由局林业执法大队牵头,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中心、自然资源所配合。
(4)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内市场主体的5%,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5)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林业执法大队审查汇总,并经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后,由局办公室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检查人员组成
(1)检查人员:每个事项清单的检查组人员包括1名组长(事项业务负责人)、随机抽中的执法人员2名,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1名,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1名。抽查事项需要外请专业技术支持的,由责任科室提出并负责联系具体人员,报局领导审批。
(2)产生办法:执法人员从局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抽中的执法人员可包含抽查事项业务负责人。
四、检查方法步骤
(1)工作准备。检查工作由组成的检查组组长为主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集中组织检查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向检查对象发出检查通知。
(2)实施检查。检查工作实施中,应向检查对象出示工作证件,说明检查事项及其依据,告知权利义务。采取现场检查为主,现场检查与书面资料相结合方法,按照检查对象逐个开展以现场核实为主要方式的检查方法,及时准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相应的检查文书或者记录。检查过程中发现应当依法给予行政责令、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的,应当及时移交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统一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处置。
(3)成果提交。根据检查情况结果,检查组撰写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对象基本信息、检查组成员简要情况、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及评定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建议等。检查报告(含检查记录资料等)统一集中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执法大队汇总形成成果报告。有关责任科室应当对随机抽查成果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涉及检查对象提出异议且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的,应当进行复查。检查情况和检查成果依法公开。
五、相关要求
(1)检查组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财经制度,食宿及市内交通费用自理。
(2)检查重点以2022年上半年期间发生的行为为主,检查中发现或其它途径获得违法线索的,可以延伸检查或扩大检查范围。在6个月内已对检查对象实施检查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对其检查成果进行审查后可以引用。
(3)检查组要做好安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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