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地址的审批许可公示
时间:2023-01-06 1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条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2023年1月6日我区共有一家民办学校依法取得《变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地址的审批》,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依法办理民办学校变更地址审批单位进行监督。

序号

受理事项

单位名称

地址

办理时间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代码

办学许可证号

许可批文及文号

1.

变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地址的审批

福州晋安区新海都教育培训学校

由原: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8号变更为: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红星村茶园火车站商贸城4层A28

2023.1.6

薛瑾

523501116875301386

教民235011170000570号

榕晋教审【2023】001号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3年1月6日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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