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公告(二)
时间:2024-07-24 18:16

各供应商: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和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241312030),现就供应商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关于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细则》商务和技术评分标准表中的评分项3“供餐经验”的评分标准“供应商自202111......注:①提供与学校签订的服务合同扫描件以及学校的付款凭证扫描件(银行转账记录)...”中要求的证明材料问题。

我公司承接的学校供餐服务对应的供餐费用由家长委员会代表直接支付或家长通过第三方软件支付,并非直接由学校代收代缴。请问我公司提供的付款凭证为家长委员会代表直接支付或家长通过第三方软件支付的凭证,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但应确保凭证信息能与服务合同相关联,以证明服务合同的真实性。

 

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答疑公告)有抵触之处,以答疑公告)为准。

 

采购人: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724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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