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公告(一)
时间:2024-07-22 23:30

各供应商: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和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福州市晋安区中小学学生校外供餐供应商入围征集项目(招标编号:FJTP-0009241312030),现就供应商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关于招标公告中“3. 供应商资格要求”部分的“3.1.10 供应商至少配备1名具备四级及以上公共营养师证的营养师......”,以及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标细则”的“商务和技术评分标准表”中的“4.人员配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营养师具备一级或二级公共营养师证的得2分,具备三级公共营养师证的得1分,证书按照最高得分项计分。”中提到的公共营养师证书证明材料问题。

  我公司所持有的公共营养师证书,为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改革前的版本,即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可视为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前身,与补充通知(一)中“疑问与回复”第1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且同样能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中进行查询验证。请问,在上述资格和评分项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也予以认可。

  本答疑公告(一)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有抵触之处,以答疑公告(一)为准。

  采购人: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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