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4 15:32

各公办、民办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4号)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21〕33号)的要求,制定了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办方案,请遵照执行。 

  1、晋安区2021年小学招生方案  

  2、晋安区2021年初中招生方案 

  3、晋安区小学招生范围划片方案 

  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6月14日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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