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福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20〕23号)精神,现将晋安区申报参评一级教师职称业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将下列事项及时告知参评人员。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17 日(星期六)、4月18日(星期日)
地点:福州市象园小学(福州市晋安区象兴路17号)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业务考核时间20分钟。考核内容为片断教学(10分钟)、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5分钟)、信息技术能力演示(5分钟)。
(二)业务考核满分100分,其中,片断教学50分,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40分,信息技术能力演示10分。乡村教师合格成绩为60分,城镇教师合格成绩为70分。
(三)不具备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有效合格证的人员还须增加教育教学知识口头测试,测试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
(四)参考人员使用“希沃白板”软件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操作。
三、考核学科安排
时间 |
地点 |
学段学科 |
考核对象 |
4月17日 (星期六) |
福州市象园小学 |
中学各学科 |
参评晋安区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称的教师(见附件1) |
4月18日 (星期日) |
福州市象园小学 |
小学、幼教学科 |
四、考核教材范围(由纪检人员随机抽选确定,见附件2)
五、参考人员须知
(一)根据福州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参考人员应每天自测体温,若身体有异常情况应马上就医并告知所在学校负责人,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参考人员考试当天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应接受引导进入隔离室隔离观察,待疾控人员作出相应处理。考试结束后参考人员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二)参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上午7:50进场完毕,8:00前到指定的休息室集中签到,并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方有监考人员核实身份。现场抽签决定业务考核组别及顺序,未在指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
(三)参考人员开考后每隔20分钟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编写教案室”。备考时间为一个小时,参考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包括信息技术能力演示、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片断教学、教育教学知识口头测试)进行准备,自行分配备考时间,编写的教案不纳入评分。
(四)考核时,参考人员首先进入面试室进行片断教学、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其中不具备晋升中级(一级)职称教育教学能力考试有效合格证的人员须在片断教学、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结束后增加教育教学知识口头测试环节(参考人员应主动向考官表明本人需进行口头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口头测试环节,相应成绩计为0分。),最后进入相应的信息技术能力考室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
(五)参考人员只能携带指定空白的学生用书作为考试教材(中小学体育、幼教学科考试教材由晋安区教育局印制提供),自带的教材中不得有与教学相关的注记。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教学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考核时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教案纸上只能填写组别、申报学科及抽签序号。参考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擅自离开考区,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业务考核资格。
(六)根据抽签顺序,部分参考人员将会安排在下午进行考核,请事先自备干粮。
六、其它事项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相关规定,组织派出的援疆、援藏、援宁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参加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评审时,免于参加当年职称评审业务考核。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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