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时间:2023-12-25 17:36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2023年开展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闽政教督办函〔2023〕26号)精神,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市)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委托闽南师范大学教育督导研究院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于2023年12月25日至31日开展满意度调查。现将问卷调查二维码公布如下,欢迎学生家长、教师、书记校园们积极扫码,踊跃参与问卷调查!

 

 

  

  

  

  

  

  

  

  

来源:晋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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