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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申请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须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9-14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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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支助对象为福建省藉学生。只要是福建省藉的学生不管在全国哪所大学就读,都有资格申请。现将申请时的注意事项公布如下:请申请者以及家长留意并严格遵守。

  一、在校四年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均有资格申请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的资助。

  二、申请资助是自愿的。基金会不谋取任何回报。受助学生必须具备爱自己的家庭、尊老敬贤、爱乡爱国、时时准备为祖国做贡献的精神。

  三、申请奖学金学生必须在“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网站注册,填写受奖学生登记和调查问卷。下载申请表、履历表。

  四、申请奖学金学生(2年级以上的学生期末成绩必须在全班排名三分之一以内,才有资格继续申请奖学金)必须在6月25日之前提交并邮寄以下材料。

  1、申请表原件(需加盖所在乡镇街道公章以及就读大学院系公章)

  2、在读证明书 (需注明所在院校名称以及学历并加盖院系公章)

  3、学生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费缴纳通知书复印件 (学费缴纳发票或者收据、或者盖有院系公章的缴费证明书。新学期开学后提供也可)

  6、个人履历表原件

  7、本年度成绩表(需加盖院系公章)

  8、推荐书(院系或者两位教授落款签名的推荐书)

  9、一篇2000字以上的“生活·学习小结”文章(首次申请者还要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的“我与故乡”文章(文章均用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到基金会指定的邮箱)

  10、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银行及本人签名)

  五、审查结果将公布在“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网站上,请随时查看审核结果。

  六、申请过程中有任何特殊情况者可以电话或者用电子邮件咨询,我们会尽力协助你完成申请手续。

  七、申请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者不能再申请其他的奖学金。

  

  注意事项:

  1、 所需提供申请材料须在申请日期截止之前邮寄到基金会,而且必须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取消申请资格;

  2、 2000字以上的“我与故乡”文章必须用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到基金会指定的邮箱;

  3、 2000字以上的“生活·学习小结”文章必须用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到基金会指定的邮箱;

  4、 基金会将通过网上或者用电话核实学生提供的信息(学生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录取通知书号码);

  5、 基金会将核实学生提供的学费缴纳金额(学费只能填写基本学费,不包含住宿费、教材费等);

  6、 领奖学金时,新考取的硕士生、博士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需带学生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7、 领奖学金时申请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允许委托代领,否则取消获得奖学金资格。

   

  基金会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董任西路6号  邮 编:361022

  联系人:黄齐亮林志锋 联系电话:0592-6285307  传 真:0592-6282435

预祝你获得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奖学金!

  


福建省胡金定教育基金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