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晋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3-01-05 10:47

榕晋委法〔20224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单位:

《晋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281


 

晋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及省、市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晋安区法治社会建设确保法治社会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法治晋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数字化和法治化改革为牵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排头兵筑牢社会基础。

(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坚持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具体目标。2025年底,“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法治良序成为晋安发展的重要竞争力,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

(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福州是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和干部在线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通过课题委托、合作研究、组织专家写理论解读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渊源、实践价值等,立足区情,形成既有理论意义又能指导实践的研究成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开展专题报道、专家访谈、系列评论、开设专栏等方式,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媒体平台和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做到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作为核心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纳入新录用和提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内容。开展“宪法七进”“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宪法宣誓馆等宪法场馆积极作用,弘扬宪法精神。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把宪法纳入国民教育,持续开展全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三项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和责任。推行《福州市国家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推动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依托全市“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化信息化管理的整体效应。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国家机关主动向社会各界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完善以案普法资源库。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加强网络普法工作,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推进智慧普法,创建新媒体普法品牌,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打造晋安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发展青少年普法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文体旅局、团区委、区融媒体中心、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明确普法宣传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围绕我“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加强实施创新驱动、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数字化发展、扩大内需战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与国家安全、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致力经济强区、创新强区、数字强区、文旅强区、生态强区、教育强区“六个强区”突破,大力宣传投资、贸易、金融、政府监管、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构建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企业、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入开展法治进基层行动,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普法,探索推广大数据智慧普法,依托福州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功能,推进“数字法治·智慧普法”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八)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之中,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深入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创新法治文化建设方式,创晋安法治文化品牌,推动晋安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开展法治文化主题文艺创作和展演展示,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法治动漫视频征集展播、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公益法治广告大赛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打造优秀法治文化精品库。突出地域特色,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效促进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海丝文化、闽都文化、畲乡文化等融合发展。力争到2025年,基本实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体旅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文联、区法学会,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

(九)促进社会规范建设。推动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推动修订村民自治章程、议事规则等规范。建立健全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完善行业规范、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加强对社会规范制定和实施情况的监督,2022底前依据新修订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章程范本,深化行风建设,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十)加强道德规范建设。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做好“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八闽楷模”“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等选树推荐、学习宣传,褒奖善行义举,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培育良好家风。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引导人们养成厉行节约、文明用餐、拒食野生动物、绿色出行、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等日常生活的好习惯,推动形成明德守法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的违法行为。持续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提升节约意识、环保意识。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审计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爱卫办)、区司法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区妇联、区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

(十一)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晋安落实即将出台的《福州市社会信用条例》。努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与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机制,推动行业、部门信用管理系统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继续推进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完善联合惩戒平台功能。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加强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完善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机制,推动构建企业主责、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企业信用共治格局。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弘扬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培育现代诚信文化,树立诚信典型,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信用办、区大数据局)、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加强社会主体权利保护

(十二)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拓展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的渠道,建立群众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健全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完善重大公共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建立重大公共决策公众参与情况社会监督机制,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对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工作的监督作用。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组织引导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参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行政资源优化配置等重要工作。探索以大数据治理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责任单位:区人大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区大数据局、“智慧晋安”中心、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三)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规范化建设。改进创新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促进执法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健全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电信网络、互联网金融监管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成效。依托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平台,根据省、统一部署,持续深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加强监管事项梳理和监管数据收集,提升监管执法规范化和透明度。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加大对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办、区直行政执法机关,各乡镇(街道)

(十四)加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高司法质效和公信力,依法妥善审理劳资纠纷、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消费、投资等涉民生案件,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依法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辩论权和申诉权等制度。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国家赔偿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推进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全覆盖。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完善案件纠错机制,有效防范冤假错案。深化执行体制改革,巩固执行攻坚成果,推进执行公开平台一体化建设。落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经费保障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打造智慧司法数据平台,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加强诉讼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晋安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其他区直有关单位

(十五)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动律师、公证、调解、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24年前,打造具有晋安特色的148”品牌,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深化12348平台与12345平台及110热线互联互通,实现12348”热线、网络、实体平台融合发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各类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鼓励平原法律服务机构到北峰3个乡镇开展法律服务,缩小城乡法律服务水平差距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十六)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意识、义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引导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防止权利滥用。引导和推动企业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强化政策引领作用,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激励评价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引导社会资源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组织倾斜。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区国资中心,各乡镇(街道)

五、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十七)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完善区镇村三级书记一起抓的平安建设领导责任体系。构建政府负责体制,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建立群团组织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拓宽群团组织维护公共利益、社会主体权益保障、救助困难群众等制度化渠道。引领和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社会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依托数字晋安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的社会组织制度。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健全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大数据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智慧晋安”中心、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八)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突出制度建设,坚持守正创新,注重特色亮点的总结提炼、宣传推广,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市域特点、晋安特色的经验亮点。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和网格党支部(党小组)建设,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区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制定和落实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深化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100%村(社区)建立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大会、村(居)民议事会等议事载体。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开展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制定村级事务公开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机制。一村(社区)一警(辅警)100%覆盖,推行村(社区)民警兼任村(社区)班子成员。深化依法治校,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重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活动。深化依法治企,建立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持续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晋安公安分局、区国资中心、区工商联、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九)推进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完善业务标准程序、合法合规审查、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规则。持续推进公共安全领域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常态化摸排整治。开展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等四大专项攻坚行动。加强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常态化普法宣传,完善突发事件依法应对机制,依法维护社会秩序。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新格局。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民宗局、晋安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

(二十)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持续推动“党建入章”工作。加大培育社会组织力度,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构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开展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晋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晋步讲堂”作用,有序开展志愿者培训交流、文明实践宣讲以及孵化培育本地志愿服务组织。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与物业管理融合发展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扩大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文明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十一)增强社会安全感。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持续深化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单位)级联创和行业系统平安单位创建。完善平安晋安建设协调机制、责任分担机制,健全平安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健全完善常治长效“六大机制”,对林业、食品药品、交通、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压倒性态势。落实“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雪亮工程”“智慧天网”建设,推动视频监控建设应用专职化、专业化。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问题挂牌整治机制,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袭警、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侵害未成年人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持续改善社会治安。建立健全经常性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预警干预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进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站建设,发展心理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加强对执法司法所涉人群的心理疏导。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和重点青少年群体等六类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和关爱帮扶工作。完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体系建设,建立未成年人受侵害后求助快速办理通道,推进“青少年维权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创建。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文明办、区法院、区检察院、晋安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十二)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四个万家”,弘扬“四下基层”作风,依托综治中心等现有资源,健全完善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加强对市域内社情、舆情、公众诉求以及调解、诉讼情况等监测分析,关注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及时发现、有效处置苗头性风险问题。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化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工作,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加强诉非联动中心、多元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建设。深化诉访分离改革。依法打击处理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等非法闹访缠访行为。健全“四门四访”、“四访四通”机制、信访评理机制、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探索建设信访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深入实施“最多投一次”阳光信访机制,加快推进“信访云”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多渠道解决公益性律师调解服务经费问题,完善律师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健全镇村三级调解委员会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深化“金花”调解室、“杨仁德”警务室等市级金牌调解室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培育,实现区级公安、民政、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行政调解组织全覆盖。充分利用区政府与台江区人民法院在区房管局设立的“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工作室”,推动诉源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征迁补偿类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晋安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晋安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

(二十三)完善网络法规制度。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业态和算法推荐等网络内容管理办法,推动现有法规规章向网络空间延伸适用。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落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管理、网站平台违法不良行为台账处理等工作规范。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健全网络负面舆情监测预警和联动处置机制,筑牢抵御意识形态网络渗透“防火墙”。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二十四)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结合,弘扬时代主旋律和社会正能量。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统筹推进优秀网络内容生产、网络传播秩序整治、网络诚信建设、网络名人队伍建设、网络举报和辟谣工作。加强全社会网络法治和网络安全教育,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推进网络素养教育基地、青少年网络素养实践基地建设,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十五)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压实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健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信息系统条块融合的联动安全保障机制。健全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收集使用用户身份、通信内容等个人信息行为,加大对非法获取、泄露、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网络违法犯罪监控和查处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网络犯罪,依法查处网络金融犯罪、网络诽谤、网络诈骗、网络色情、攻击窃密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铲除为网络犯罪提供网络推广、技术、账号、支付等服务的网络黑灰产业链。探索建立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开展“清朗”等系列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

责任单位:区委网信办、区法院、区检察院、晋安公安分局、区大数据局、其他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切实承担推进本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的领导责任,将法治社会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把法治社会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参与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将基层党建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强化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加强人民法庭、派驻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础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晋安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二十七)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推动福建省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将法治社会建设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建立群众对法治社会建设的评价机制。加强对法治社会建设的督促检查,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效能办

(二十八)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通过课题项目、专题研讨等形式,不断深化法治晋安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加强对平安建设、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法治建设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形成一批法治理论研究成果。加强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社会热点案(事)件等开展舆论引导。积极总结推广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社会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区司法局、区教育局、区法学会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84日印发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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