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中心特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将优先推行电话咨询、网络咨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将传染隐患降到最低。请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群众拨打法律援助咨询热线12348或83677148进行电话咨询。您还可以通过关注“福州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 “便民服务”中的“在线咨询”提交法律援助咨询;如果您需要申请法律援助,可以下载“闽政通”app,搜索“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即可在线预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在浏览器中搜索“福州法网”或登录www.fz12348.com,进入“12348福州法网”,找到“我要办事”点选并进入“法律援助”页面,再选择其中的“网上申请”即可在线预申请法律援助。
二、确需到现场办理相关法律援助申请的,也建议您先通过电话咨询,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以便尽量缩短您在公共场合的时间。
三、到现场申请的群众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中心接待大厅。业务办理完毕后,请有序离开大厅,减少停留。
四、群体性案件申请人请推选代表办理,每个群体性案件代表人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五、因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
福州市晋安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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