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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来源:晋安区 发布时间: 2019-04-1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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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晋安区政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晋安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18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全覆盖、抓落实、强担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安排部署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切实强调执法责任落实。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或涉法性事项,均征询法制部门的意见。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信访复查会均要求法制工作人员列席参会。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提升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区委党校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必修课,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区政府法制办制定依法行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落实考核任务,科学制定考核标准,切实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强化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绩效管理考核。

  (二)深化简政放权,提供便民服务

  1、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办事手续。完善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动态更新“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清单。我区已按要求公布共三批“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并进行事项动态调整,目前实现575项区级事项“最多跑一趟”。

  2、取消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根据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工作的通知》(榕行政〔2017〕96号)文件要求,我区共梳理出涉及区建设局、司法局、安监局等15个部门、9个乡镇(街道)共253项证明事项及清理意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涉企涉民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榕政办〔2017〕233号)要求,完成90项涉企涉民事项的取消,同时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再造和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审批特殊环节,建立一次办结机制。

  3、推进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根据《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通知》(榕行政〔2018〕16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区网上审批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工作,对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100%生成电子证照,并推送至电子证照库。积极引导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以及提交电子证照及其他可信电子材料进行事项申报,提高电子证照应用率。

  4、严格控制审批环节和时限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的意见》(闽效综〔2017〕5号)文件要求,除个别复杂事项外,各市、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时限需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50%以内。我对窗口审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所有入驻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进一步梳理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环节,再造和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审批特殊环节,对进入“联审窗口”办理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原则上没有涉及现场勘查的事项即办(需公示公告、组织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的除外);无法即办的在承诺时限30%以内的时间里完成审批;涉及现场勘查的,优先于其他申请事项办理;办理过程中涉及公示公告、组织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的,规定明确的时限,纳入审批流程统一监管。

  (三)完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

  1、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政府行政决策、提升应诉能力、防范合同风险、监督执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区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各部门的涉法事务提供法律建议,参与重大项目法律框架研究,洽谈、草拟和审查重要合同、协议,对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进行研究、论证,为政府依法行政决策提供参考。  

  2、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作出决策。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于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及时报备的程序要求。对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法制机构严格把关。2018年,区政府共制定并报送福州市人民政府和晋安区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5件,并全部在晋安区政府网发布。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开展涉及“产权保护”“证明事项”等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区直各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了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

  (四)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加强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坚持做好行政执法“两证”申办和补换证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两证”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信息变更、遗失情况统计,及时审核部门在行权系统提交的变更、补办执法证件信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同时,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收缴调离执法岗位人员的证件,确保行政执法证件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杜绝了非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现象的发生。

  2、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区政府法制办依托执法案卷评查,加大监管力度,2018年上、下半年分别开展3次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检查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违法案件,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

     3、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政府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2018年6月8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晋安区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通知,要求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着力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1、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职责。区政府法制办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仔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认真查实案件的具体事实、执法程序、相关证据及法律适用条款,严格依法规范办案,全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1件。同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作为复议被申请人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审理5件,均及时向上级复议机关提交答复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上级复议机关开展调查工作。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区政府及其部门对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应诉,区法制办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应诉的答辩和材料准备。今年,区政府作为被告到人民法院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为68件,主要涉及项目征迁。10月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出台《晋安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应诉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应诉工作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1次。11月8日,晋安区人民政府、台江区人民法院、晋安区人民法院共同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及秀山村旧屋区改造项目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机制,促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落实信息共享与沟通、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争议诉前化解等制度,共同化解行政争议,确保行政应诉工作稳步推进。

  3、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方式方法,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要求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作用,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特别是司法部门要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依法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分析上报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取得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三、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2019年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力争在以下几方面取得工作实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                  

  加强督促检查,突出抓好日常考核检查,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标准,加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考评的指挥棒作用。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一步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经常或善于使用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作用。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力度,规范复议案件审理程序。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福州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办法》,加强与法院的工作衔接,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证件的申领、使用和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