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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忠诚保平安 利剑除黑恶”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 发布时间: 2019-03-14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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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晋司〔201923

各基层司法所:

      为进一步营造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晋安”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根据福州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 年“忠诚保平安 利剑除黑恶”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榕司办〔201912 号)要求,决定3月份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忠诚保平安 利剑除黑恶”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部署精神,围绕“抓平安促发展,争当排头兵”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忠诚保平安 利剑除黑恶”为主题,宣传平安建设经验典型、亮点项目,着重宣传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矛盾纠纷积案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区域性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广大干部工作开展过程中所展现的主动作为、争先创优的精气神。

  三、活动时间

      20193

  四、活动内容

  (一)报纸专版专栏及新媒体平台宣传

  1、利用福州晚报专栏、“晋安普法”专栏、“法治晋安”微信公众号和“晋安司法”今日头条号,在平安建设宣传月期间,紧密围绕活动主题,集中制作推送相关的政策规定、法律知识、工作动态、典型案(事)例、经验做法等内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局法宣科编辑发送平安宣传短信5万条。

  (二)开展现场咨询和宣传

  1、结合“法治晋安”活动,各基层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做好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并出动一部宣传车每周不少于1个半天在辖区主干道、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法治晋安”宣传活动。

  2、各基层司法所可配合所在乡镇(街道)、区直其他部门,结合学雷锋、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各种主题组织现场宣传活动。

  (三)开展入户大走访

  由各基层司法所组织,持续入户开展困难帮扶、助老、助幼、助残和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等公益活动,并同步开展平安、扫黑和普法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是全面推进我区 2019 年度平安建设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和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同感的重要举措。各基层司法所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平安建设宣传月各项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完善具体活动方案并明确责任人,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宣传活动。

  (二)加强协同,提升实效。活动期间,各基层司法所要统一以“忠诚保平安 利剑除黑恶—XXXX”命名各类活动,做到主题统一,特色鲜明;要加强纵向和横向的沟通协调,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协同开展宣传活动。同时,既要发挥专业力量的宣传主导作用,又要用好基层各方资源,还要积极动员志愿者、热心公众等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宣传。

  (三)加强督导,推动落实。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综治考评及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各基层司法所要认真做好活动材料收集工作,及时向局法宣科报送活动视频、照片、简报,331日前报送此次活动的总结。

  联系人:翁云艳、陈炜 联系电话:8735735583640794

  电子邮箱:jinan148@126.comjajc2012@163.com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