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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 发布时间: 2018-08-2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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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中期督导年。根据《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闽治省办〔201816号)及福州市司法局 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工作的通知》(榕治市办〔201825号)安排,省依法治省办、市依法治市办将于8-12月开展省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为做好省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各项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全省“七五”普法中期督导从8月份开始,到12月份结束。

    (一)动员部署。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8-9月,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认真对照《“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县(市)区)》(附件1)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评估2016年至今年以来中期成果,查找差距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整改,工作总结和自查评估报告910日前报送至区依法治区办。

为同时配合市级迎检工作的开展,于93日前,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将《“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县(市)区)》的佐证台账资料自行分门别类归档,以电子版形式打包报送至区依法治区办邮箱。

(三)市级督导。9月,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将组成市级“七五”普法中期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及迎检准备工作情况开展全面巡查督导。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补齐短板,确保各项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四)省级督导。10月,省依法治省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省级“七五”普法中期督导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在线核验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五)攻坚迎检。11-12月,各地各部门根据中期自查、省市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短板精准发力,确保整改措施既立竿见影又长期见效,以最佳状态迎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督导检查。

    (六)总结表彰。根据省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省里将通报表扬一批“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命名授牌一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等。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工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区、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实。

    (二)在线核验,实现全面督导。为提高“七五”普法中期督导实效,区级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将参照省市,开设“七五”普法中期督导电子台账。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将同步运用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参照《“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区直单位)》(附件2)对2018年度48家普法责任单位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线上督导工作,请48家普法责任单位于925日前以法宣云平台单位管理员身份进入平台进行在线上传(详见《云平台操作说明》(附件3)),区里将于928日组织专人开展线上核验。

    )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要将此次“七五”普法中期督导迎检工作,作为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契机,制定实施宣传计划,集中宣传“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总结推广普法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建设新时代有福之州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联系电话:87357355   电子邮箱:jinan148@126.com

 

    附件:1.“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县(市)区)

          2.“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区直单位)

          3.云平台操作说明

 

                 福州市晋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823


附件1

“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县(市)区)

受检单位:

序号

考评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申报内容

材料提供

单位(部门)

1

 

组织保障(20分)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工作和活动、推动工作深入开展情况。

3

提供会议纪要或活动新闻报道

区委办、区政府办

2.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组织保障到位情况。

3

提供文件

司法局,区、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办公室

3.出台“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等规范性文件情况。

4

提供文件

宣传部、组织部、人大办、人社局、教育局、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

4.普法纳入区级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开展督促检查情况。

3

提供文件

综治办、效能办、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

5.“七五”普法经费在“六五”普法基础上有所增长、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情况。

3

提供文件

财政局

6.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普法工作情况。

4

提供活动信息、图片

人大办、政协办、司法局

 

 

 

2

 

谁执法

谁普法

10分)

7.出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

3

提供文件

依法治理办公室

8.制定发布区级国家机关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落实情况。

3

提供相关材料

依法治理办公室

9.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情况。

4

提供相关材料

法院、检察院、法制办、司法局、其他区直普法责任单位

 

 

 

 

 

3

 

 

 

 

法治宣传教育主题 活动

20分)

10.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5

提供工作总结、活动图片

组织部、宣传部、区委办、区政府办、各乡镇(街道)、48家区直普法责任单位

11、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情况。

3

提供活动信息、活动图片

人大办

1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和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的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5

提供工作总结、活动图片

宣传部、组织部、人大办、教育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其他区直普法责任单位

13.党内法规、国家监察法、《民法总则》宣传普及情况。

3

提供活动信息、图片等

宣传部、监察委、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其他区直普法责任单位

14.主动跟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重大部署、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4

提供活动信息、图片等

发改局、农林水局、民政局、经信局、环保局、扫黑办、各乡镇(街道)

4

 

 

 

 

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25分)

 

 

 

 

15.县(市)区四套班子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情况。

2

提供活动信息、图片等

宣传部、区委办、人大办、区政府办、政协办

16.每年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情况。

3

提供文件通知、成绩统计等

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

17.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情况。

3

提供相关材料

组织部、人社局、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

18.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情况。

2

 

提供相关文件、材料

组织部、48家区直普法责任单位

19.中小学校在德育课程中加大法治教育内容、高等院校将法治教育纳入通识教育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公共必修课情况。

2

 

  提供工作总结以及2所高校、3所中学和5所小学相关材料

教育局

20.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防范校园暴力欺凌“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情况。

3

检察院、教育局、司法局、团委

21.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在升旗仪式、开学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等活动中融入法治教育情况。

2

教育局、司法局

22.建有综合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本辖区内学生参观学习情况。

3

提供基地概况、实景图片和管理制度文件

教育局,司法局,鼓山、茶园、王庄依法治理办公室

23.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2

提供工作总结以及3家国有企业、2家非公企业相关材料

国资中心、总工会

24.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面向广大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等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3

提供相关材料

工会、团委、妇联

 

 

 

5

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

9分)

25.建有1个以上法治文化广场(公园)、日常维护管理规范、相关制度健全、功能有效发挥。

3

提供广场(公园)概况、实景图片和管理制度文件

司法局,新店、宦溪依法治理办公室

26.积极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中央部委和省里组织开展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微视频公益广告作品征集展播(映)活动、县(市)区每年创作征集申报数不少于10件。

3

提供申报作品清单及作品

司法局、各乡镇(街道)、其他区直普法责任单位

27.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持续深化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

3

提供相关材料

民政局、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6

媒体普法(16分)

28.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办好普法专栏、专刊和专题节目(1类以上节目样态)情况。

3

提供相关材料

司法局

29.区级全部开通运用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情况。

4

提供相关材料

司法局

30.区级《百姓法治宝典》发放数达到家庭户的50%以上。

4

提供相关材料

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31.广泛运用新媒体普法、区级司法局均建有普法网站、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普法”和“福建司法”订阅数与本区常住人口之比不低于千分之一。

5

提供相关材料

司法局

7

创新加分

各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普法创新工作、以项目案例方式申报。

5

普法创新项目工作总结以及新闻报道链接。创新项目各设区市限报2

司法局,区、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办公室

8

考评得分

 

 

 

 

    注:创新加分、根据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单位上报的普法创新项目情况酌情加1-5分。普法创新项目为“七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所创造、设计、实施、运用、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特点、经实践证明有实效、有前景、可推广、且易于理解、易于传播、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制度、新机制、新平台、新载体、新技术、新产品。

 

 

 

 

 

附件2

 “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评分标准(区直单位)

受检单位:

序号

考评

项目

考评标准

分值

申报内容

自评分

1

 

组织领导

10分)

1.党政主要领导重视,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情况。

5

提供文件、工作总结

 

2.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相关工作制度完备。

5

提供相关文件

 

2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  用法

24分)

3.健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组织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6

提供学法计划、活动信息、

图片等

 

4.每年组织本部门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情况。

6

提供文件通知、活动信息、

图片等

 

5.实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情况。

6

提供文件通知、信息简报、

述职报告等

 

6.组织参加区直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情况。

6

提供相应材料

 

 

 

 

 

 

 

 

3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

责任制(30分)

 

 

7.汇总梳理本系统本行业履行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主动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颁布或修订及时调整情况。

5

提供相应材料

 

8.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执法任务,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报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情况。

5

提供相应材料

 

9.开展以案释法,在司法执法过程、裁判文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释法说理情况。

5

提供相应材料

 

10.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的“法律六进”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5

提供相应材料

 

11.结合本部门负责执行的重点法律法规,制作发放形象生动的平面、影像、动画等法治宣传资料。

5

提供相应材料

 

12.建有1个以上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内容及时更新,开展公益宣传情况。

5

提供设施图片、内容更新等相关材料

 

4

宪法等主题宣传

情况

18分)

13.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6

提供文件通知、活动信息、

图片等

 

14.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情况。

6

提供活动信息、图片等

 

15.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部门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情况。

6

提供活动信息、图片等

 

5

新媒体

普法

10分)

16.加强新媒体普法,充分运用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开展法治宣传情况。

6

提供图片等相关材料

 

17.积极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等中央部委和省里组织开展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作品征集展播(映)活动。

4

提供申报作品清单及作品

 

6

工作保障(8分)

18.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部门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切实予以保障。

4

提供相应材料

 

19.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大型普法活动情况。

2

提供相应材料

 

20.及时报送普法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和工作动态等,每年不少于4次。

2

提供相应材料

 

7

创新加分

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普法创新工作,以项目案例方式申报。

5

普法创新项目工作总结以及新闻报道链接。每单位限报1

 

8

考评得分

 

 

 

 

    注:创新加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普法创新项目情况酌情加1-5分。普法创新项目为“七五”普法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所创造、设计、实施、运用,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特点,经实践证明有实效、有前景、可推广,且易于理解、易于传播、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制度、新机制、新平台、新载体、新技术、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