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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1-1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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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综管办,区直各部、委、办、局(公司),各人民团体: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体市民法律素质,推进平安晋安、法治晋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我区建设“经贸繁荣、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现代新城区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氛围,为在更高的起点上开创我区科学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3日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 
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已顺利完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在全区得到广泛宣传,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的推进我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全国和省、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动晋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建设“经贸繁荣、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现代新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入普及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区“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晋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3、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实行分类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5、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联系实际,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做到先行先试,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教育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推动宪法有效实施。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所在月确定为全区宪法宣传月,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涵、性质及其特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推动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大意义,引导各方面正确认识和积极评价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取得的伟大成就,为促进形成社会共识奠定基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继续把开展“以案析理”活动作为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方式,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执法实践,深刻领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和本质要求,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积极开展面向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引导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促进者。 
    (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努力创造富有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法治文化。探索扶持和鼓励各类文化艺术团体开展法制题材文学、摄影、书画、公益广告的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演出。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完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文化馆、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一批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 
    (五)深入开展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突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大力宣传加强经济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增强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能力,增强市场主体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奠定法治基础;大力宣传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法规,为促进生态市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供法治环境;大力宣传推动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营造法治氛围。 
    (六)深入开展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城区建设拆迁、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依法处理各种民生保障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多发领域,适时加强阶段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开展主题宣传,寓法制宣传于解决民生保障问题之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深入开展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投诉、仲裁、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和支持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深入宣传普及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合理反映诉求。 
    (八)深入开展涉侨及与促进两岸交流合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按照《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大力宣传侨务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全区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与推动榕台经贸合作和各领域交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台湾同胞和在榕台胞台商积极宣传祖国大陆基本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总结推广在台商投资区或台商生产生活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涉台法制宣传的成功经验,加强与台商协会、台企、台胞的沟通交流,把涉台法制宣传教育与优化涉台法律服务、化解涉台法律纠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对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不断拓展普法工作服务台胞的工作领域。 
    (九)持续深化反腐倡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不断拓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域,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起来,延伸到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扩大廉政文化宣传的社会覆盖面、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全社会“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 
    (十)持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律六进”的活动形式,努力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学校、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拓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延伸。大力加强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等法制宣传,加强城乡结合部、宗教场所、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法制宣传,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大力加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升“法律六进”活动实效。 
    (十一)深化法治城区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以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着力点和切入点,不断提升创建质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十二)持续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基层法治实践活动,使法治建设的过程成为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立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持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引导和教育基层人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提高各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六五”普法期间,全区法治村(社区)的创建面要达到100%。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区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着眼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区委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把法制课程建设纳入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考察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着眼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开展公务员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律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力度。针对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点,结合日常业务学习,倡导鼓励公务员联系行政执法实际,加强法律自学。健全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考核制度,并将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三)着眼培养遵纪守法行为习惯,不断深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力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进一萍忧渴ι?ㄖ菩??逃???ㄖ平逃?扇胙?5掠?馄馈⑽拿餮??计捞逑怠7⒒涌翁弥髑?雷饔茫?龅?ldquo;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协作与联系,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校长培训、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范围,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素质。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加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派培训工作。坚持教育与服务相结合,切实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建设一些主题鲜明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新兴技术手段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实际效果。 
    (四)着眼提高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大力推进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规宣传教育,把法制培训纳入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和抵御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加强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着眼增强依法维权能力,扎实开展农民法制教育。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广大农民的法律需求,大力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制度改革、水域滩涂使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掌握法律常识、了解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意识的“法律明白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培育一个“学法中心户”,扶持依靠他们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根据农民的学法需求,编印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书刊、挂图和音像资料,免费赠送农民群众,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提供必备的资料。坚持普法与服务、管理、维权相结合,加大对农民工法制教育力度,定期深入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构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公安、劳动、计生等政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劳务输出前和返乡期间的农民工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意见或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并报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六五”普法规划执行情况中期检查督导。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分解细化到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各行各业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中去,明确相应分值,强化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及时调整充实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事机构,明确职责和职能定位。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开展督查等制度。区人大、政协和各乡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估考核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四)强化经费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榕委〔2011〕60号)的要求,“六五”普法期间,适当提高区本级和乡镇(街道)普法经费保障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区直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单位预算,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五)强化队伍建设。强化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选调具有法律和传播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事法制宣平逃?ぷ鳎?欢咸岣咂辗ǘ游榈姆?伤刂屎鸵滴衲芰Α=?徊郊忧扛骷镀辗ㄐ??游榻ㄉ瑁??⒔∪?骷镀辗ㄐ??游椋?岣咂辗ㄐ???span class="Apple-converted-space"> 
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业务水平和宣传演讲水平。进一步完善法 
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