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根据榕司[2010]53号《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省市有关部门将于5、6月份对县(市)区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做好迎检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区将于近期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
一、检查标准
榕晋司[2010]7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的通知》附件:1、《晋安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指标分解表》;2、《晋安区乡镇(街道)“五五”检查验收考核指标》;3、《晋安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区直部门考核指标》;4、《晋安区企业“五五”检查验收考核指标》
二、检查验收小组人员
第一组
带队领导:李日平(区人大副调研员)
组 长:黄锦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 组 长:林建平(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郭绍富(区司法局科长)
林 龙(区司法局副科长)
联 络 员:林 龙(83903657 )
检查单位(10个):新店镇、茶园街道;公安分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执法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房管局。
时间安排:29日上午检查新店镇、茶园街道,下午检查公安分局、教育局、卫生局;30日上午检查环保局、执法局、地税分局,下午检查国税分局、房管局。
第二组
带队领导:梁冬林(区政协副调研员)
组 长:林耀忠(区司法局局长)
副 组 长:刘景地(区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黄修平(区委宣传部宣传科长)
袁洪湘(区司法局宣传科长)
瞿鹏飞(区司法局干部)
联 络 员:袁洪湘( 83903657)
检查单位(9个):鼓山镇、岳峰镇;交通局、劳动局、民政局、检察院、法院、工商分局、农林水局。
时间安排:29日上午检查鼓山镇、岳峰镇;29日下午检查交通局、劳动局、民政局。30日上午检查检察院、法院,30日下午工商分局、农林水局。
三、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榕晋司[2010]7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迎检工作的通知》,根据附件1、《晋安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考核指标分解表》;2、《晋安区乡镇(街道)“五五”检查验收考核指标》;3、《晋安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区直部门考核指标》;4、《晋安区企业“五五”检查验收考核指标》的具体要求,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和软件。
晋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20日
主办: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晋安区大数据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6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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