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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司法局 晋安区依法治区办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0-03-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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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福兴、金城投资区依法治理办公室、司法所、火车站地区综管处、区直各单位: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检查验收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10号)和福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组织开展我区检查验收工作和迎接省、市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把迎检工作作为今年重点认真抓紧抓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好迎检工作。 
    二、依照标准,做好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福建省拟定的考核验收标准(见附件)要求,开展自查,收集、整理好有关材料。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强改进措施,及时补缺补漏。4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将“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于报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           
    三、检查安排,步骤方法 
    (一)动员部署。3月,各乡镇街、区直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广泛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内容。主要内容是“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各乡镇(街道)也要向本单位的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开展自查。3--4月,各地各部门对照标准,认真组织自查。各地各部门的自查工作要在4月15日前完成,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报告,于4月20日前区司法局宣传科。 
    (四)区级检查。4月下旬,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厅、区依法治区办将会同区人大和政协从有关部门和地方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赴全区各乡镇街和部分区直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迎接省、市检查。5月--6月,省、市将组织“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开展检查验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宣传计划,集中宣传“五五”普法取得的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因时间紧迫,且福州市“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尚未下发,为便于各单位有时间做好准备工作,参考福建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地方)》、《福建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部门)》,先将《晋安区 “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暂行)、《晋安区“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暂行)下发,供各单位参考。 
     
    附:1、晋安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乡镇(街道)考核指标(暂行).doc 
    2、晋安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区直部门考核指标(暂行).doc 

晋安区委宣传部 
    晋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晋安区司法局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