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为了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庭前调解,推进辖区和谐稳定。近日,鼓山司法所已成功调解3起民事纠纷,促进双方当事人诉前达成协议,为鼓山司法所诉调对接工作实现“开门红”。
一、化解纠纷还欠款
该案中,被告一直未能依约履行合同约定,无法按时还上原告场地租赁所垫付的费用890662元,故原告将其诉至法院。后由我所调解员及时介入做诉前调解。调解员亲临被告处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法律,从多方面分析利弊。并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到场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最后,双方和解并签订了协议书,被告在签订协议书六天之内将890662元如数还给原告。该起债务纠纷在历经今几年后,通过我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二、追回债务解民忧
该案件涉及原、被告双方债权债务纠纷。被告债务方系包工头郭某,因被上一级分包商托欠工程款而无力支付下属工人工资,进而一走了之玩失踪。原告债权人迫于无奈将其告上法庭。金花调解员受理案件后,通过多方打听得知郭某现身处深圳。调解员从征信黑名单入手,鼓励他回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衡量利害得失之后,被告郭某最终来到我所参与案件调解,当场签订协议并到法院做了司法确认,该起诉调案件得到完美化解。
三、讨回欠薪暖民心
在本案中,被告某工程承包公司,拖欠原告张某等57位泥水班组工人15万元工资。在未上诉前,原告曾以讨薪为由,围堵项目部,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由于双方积怨较深,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后经调解员多次深入现场了解,着手化解矛盾。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采取说情、讲理并重的方法,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方法,最终该工程公司同意向张某等57人,支付已完成的工作量工资15万元。至此一起极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接下来,我所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在工作中,坚持诚心、热心、耐心的工作态度。对于鼓山法庭转来的案件,及时介入调解,能够用最短的时间,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达到息诉平怨、“案结事了”的目的,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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