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法治副校长们来宣讲----晋安区司法局积极开展法治副校长宪法宣讲活动
时间:2021-12-28 17:22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教育,晋安区司法局组织28名律师深入34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副校长”宪法宣讲活动。此次宪法宣传周系列宣讲活动, 受聘法治副校长的律师们各出“奇招”,为学生们带来了一场场别开生面的宪法知识小科普。

  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11月29日上午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升旗仪式,福建日尧律师事务所冯敏律师为全校师生开展宪法宣讲。冯律师用浅显易懂的法律语言告诉同学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及国家权力运用机制,通过本次宣讲提高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

  12月1日,福建闽高律师事务所吴建洲律师为晋安区第七中心小学全校师生开展“与法同行 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讲活动。宣讲活动中吴律师结合多个典型案例释明法理,宣讲宪法精神,并表示将与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3日,福州第二十中学邀请福建日尧律师事务所陈高林律师为学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讲座。陈律师向同学们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培养同学们崇尚宪法、服从宪法和遵守宪法的意识。

  12月3日,福建闽高律师事务所吴建洲律师到福州市红光小学为全校师生开展“加强法治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吴律师结合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举案说法,讲到宪法时,吴律师告诉大家:宪法是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增强了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12月3日,福州市晋安区象峰中心小学邀请福建善胜律师事务所陈建华律师到校开展宪法宣传活动。陈律师从宪法的重要性、权威性、宪法主要内容三个方面向师生讲解了宪法,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知道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12月3日,福州市古城小学邀请福建坤广律师事务所张志鸿律师到校开展“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为主题的法治讲座。张律师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阐明了宪法的地位与重要性,通过生动有趣的故事引人思考,将严肃的宪法知识和孩子们活泼的天性融为一体,在笑声中带领孩子们领略了宪法的魅力。讲座中,同学们踊跃发言、积极参与,现场气氛非常活跃。

  12月6日,福州市晋安第二中心小学邀请福建坤广律师事务所王娇娇到校开展“与宪同行,护我成长”为主题的宪法宣讲活动,王律师以讲解宪法的意义为切入点,告诉孩子们“何为法律、如何产生、如何守法”。活动的最后,王律师细心提醒孩子们要“守规则,保安全”,构筑自我防线,同时勉励同学们知法、懂法、信法、守法、用法。

  2021年晋安区率先在全市组织部分法官、检察官、公职律师、专职律师担任全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区54所中小学已常态化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截至目前,律师进校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讲活动共计17场次,区司法局将继续组织律师进校开展宣讲活动。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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